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 韩洁 周婷玉)“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透过这些表述,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回答了有关中国新一轮医改是否回归“公益性”的质疑。
备受关注的新医改《意见》,承载着中国13亿国民的期盼:过去商业化的医改方向导致公众个体的卫生支出大幅增长,城乡和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实现向民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意见》勾勒了中国到2020年的改革方向和框架,其最大的亮点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这种制度所提供的使最低收入阶层也能获得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是一种惠及全民、人人受益的公共产品,标志着政府职能向服务者的进一步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带来政府投入的增加。《意见》确立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并提出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这正是政府通过增加投入弥补“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的表现。
中国曾在计划经济时期,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当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很明确,即提高公众健康水平,不以营利为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虽然通过竞争以及私营资本的介入,中国的医疗机构能向病人提供更多的床位,医院技术装备水平和医生素质也大大提高,但也带来了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效率低下等后果。
中国卫生部去年公布的《2008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显示,近年来中国公众个人卫生支出巨幅攀升。1980年的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和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依次是36.2%,42.6%和21.2%,到了2006年三者比例则变为18.1%、32.6%和49.3%。
此外,城乡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的日渐拉大,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纷纷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而广大农村地区则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根据《2008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1990年中国的卫生总费用中,城乡卫生费用分别为396亿元和351.39亿元,而到2006年,城乡卫生费用则分别为6581.31亿元和3262.02亿元。
针对这一问题,此次公布的《意见》与去年秋天的征求意见草案相比,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增加为改革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改革将“以农村为重点”。
《意见》提出了未来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方向,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同时,针对农村居民收入低、医药费用报销水平低,还提出将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从而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能力。
除了关注农村,针对城市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也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中国提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要覆盖全部城乡居民,包括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市老人、残疾人和儿童。
中国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即从中长期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转型必须要迈过的一个“坎”;而从短期看,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消除百姓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促进内需做出巨大贡献。
面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世界性难题,中国政府看到了改革的艰巨性。尽管近年来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长,但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仍然很低。
正如《意见》所强调,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