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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健:采取综合措施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4日 17:20  《中国金融》
唐仁健:采取综合措施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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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综合措施 着力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

  本刊记者 魏革军

  记者:唐主任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的专访。您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问题方面的专家,也参与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起草。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

  唐仁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我国“三农”发展现状作出“三个最”(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判断的基础上,着眼全局,立足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就是文件中大家普遍关注的三句话:“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我理解,这一论断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从发展进程看,这些年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得益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粮食生产连续5年丰收,农民收入增速连续4年超过6%,为我们办大事、解难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今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背景下,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对全局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其次,从城乡差距看,当前的农村基础设施也好,公共服务也好,欠账仍然很多,消费上更是落后城市很远。我们查了查消费方面的资料,到2007年底(2008年数据尚未公布),每一百个农民家庭拥有彩电94.4台,空调8.5台,仅相当于城市1995年的水平;洗衣机45.9台,只达到城市1985年时的水平。200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8487.7亿元,但人口占60%的广大农村地区(县及县以下)却只有34752.8亿元,仅占32%。基础设施方面,到2008年底,农村还有2.27亿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得到解决,110万户、500多万人用不上电,6万多个建制村不通公路,2000万农户仍住茅草房和土坯房。社会事业方面,目前农村人均占有的教育资源仍不及城镇的1/5、人均占有的公共卫生资源仍不及城镇的1/7,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差距就是潜力。今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最基本的出路、最现实的选择就是着眼缩小这种差距,依靠增加农村建设投入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

  再次,从工作要求看,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第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最困难的一年,各方面对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都充满期待。但现实的情况却很令人担忧。当前“三农”也好,全局也好,都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风险。国际经济环境还在恶化,国内经济增长继续放缓,资源能源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农民工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搞不好确实存在农业生产滑坡、农民收入徘徊、农村发展势头逆转的危险。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清醒。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不出问题。温家宝总理也指出,只有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加强农业这个基础,才能牢牢掌握谋划全局的主动权。就是说,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必须首先把“三农”问题解决好。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出现波动和风浪的情况下,只要把农业农村这个大头稳住,全局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出台新世纪第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把夯实农业基础、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将极大地支撑全局问题的解决,提振大家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信心。

  记者: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就“三农”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政策,今年的一号文件是如何突出年度特点,将《决定》提出的政策要求细化并形成具体的政策措施的?

  唐仁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了年度特点,主要围绕2009年如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细化实化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许多重要政策。要求抓住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努力开拓农村市场,激活农村要素,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这些政策措施,可大致概括为“四个用于”、“四个扩大”、“四个提高”、“四个建立”、“四个取消”。“四个用于”,即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四个扩大”,即扩大农业“四补贴”规模,扩大“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四个提高”,即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四个建立”,即建立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四个取消”,即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加快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资金配套,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的通行费,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其中最突出的亮点有三个,一个是农村危房改造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个是开始启动农村养老制度建设,再一个就是明确要求保障村干部的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水平)。

  记者:文件提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唐仁健: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把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等作为投入重点,既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实际体现,也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保持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这项政策措施,主要重申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三个“大幅度”的要求,即“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具体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以改善农村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沼气等清洁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农村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二是明确规定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要全部用于农业,进一步强化了耕地占用税的使用方向。开征耕地占用税,为的就是解决耕地改良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强耕地保护。2008年1月1日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这个《条例》提高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每平方米税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4倍,扩大了征税范围,将纳税人扩大到外资企业,将征税对象扩大到整个农用地。这将成为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三是2009年起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多年来,农业基本建设都采取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的做法,这种做法对强化地方政府支持“三农”责任、调动地方政府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不少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建设项目,往往因地方无力配套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甚至带来负担向县级转移、“移花接木”、“一女多嫁”、“空头支票”等一系列问题。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取消配套,对于缓解中西部地区建设项目资金配套的压力将收到积极效果。同时,文件对金融增加农业农村投入,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近几年,中央出台了农民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初步形成了农业生产性补贴与农民收入性补贴相结合、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配套的政策框架,对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起了关键作用。2008年,上述“四项补贴”的总规模已达到1028.6亿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是2006年的3.3倍多。但从国际经验看也好,从我们可以动用的空间看也好,现在这样的补贴数量仍显不足,补贴标准偏低,范围还较小,补贴办法也有待完善。考虑到稳定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形势非常严峻,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今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初步预计,2009年“四项补贴”的规模将达到1200亿元。其中,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大幅增加,中央安排的补贴资金达到100亿元,比2008年增加60亿元,补贴范围将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县是我国行政管理的基础层次,是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单元。截至2007年底,我国有2791个行政单位,全部县域单位人口总数超过9.62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3%,县域经济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60%。1982年开始,地级市逐步取代地区行署,形成一级独立的财政,成为一级完备的政府,市管县成为中国地方行政的主要模式。目前地级市管县的数量已占全国县域单位总数的70%。当时的本意,是为了中心城市有较大的发展腹地,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周围农村地区的发展。应该肯定,在市管县体制下,地级市对县域发挥了一定的带动作用。但不少地级市事实上并不具备辐射带动能力,反而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与县争利的现象,县域财富向市级财政集中,市级政府的工作安排、财政支出的投放重点日趋集中在市本级,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一些省级政府开始尝试实行省管县的体制。其中,浙江的经验是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市),即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方面实行省对县(市)直接管理,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然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这些尝试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把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等农业生产大县纳入改革的范围,主要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体现对农业大县的支持,扩大农业大县的发展自主权,增强其经济活力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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