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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间资本借贷调查:地下金融渴望弃暗投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 08:17  中国财经报

  本报记者 卜海涛 解希民

  行走于黑暗中的“资金掮客”们马上走向前台了!

  上周五,央行明确表示,我国正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企业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这意味着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将走上“阳光大道”,坐拥万亿民间资本的中国民间借贷机构也有望浮出水面。

  为此,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奔赴民间资本充裕、民间借贷活跃的浙江省,对政策松动下的民间借贷进行了调查。

  拉内需不妨借力民间资本

  民间金融的真实规模和生存近况如何?是否如坊间所传已“威胁到银行系统的地位”?它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何种作用?民间金融未来能否能“取精去粕”,真正从“地下”走到“地上”?

  日前,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温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共同发布的一份《2008年温州地区民间金融活动调研报告》显示:温州的民间资本总体规模大致约有6000亿元,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拉动内需更需要发挥这部分民间金融的作用。

  据介绍,民间金融在中国已经存在了约4000年,历史悠久并曾繁荣一时。而在拥有民间金融活动传统和充足民间资本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和现有银行信贷直接的供给关系不平衡,造成了目前温州地区民间金融活动的发展和繁荣。

  6000亿在温州涌动

  “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可以划分为融资和投资两大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的工作人员侯震向记者介绍说,其中融资类包括民间担保、民间借贷、各种民间合会及典当等;而投资类即为民间投资。

  该《报告》显示,2008年,温州流动的民间资本总体规模约为6000亿元,其中,用于民间融资性金融活动的总额约为2000~3000亿元左右,用于民间投资的资金规模约在3000~4000亿元。

  “温州的民间金融主要有民间担保、民间借贷和民间投资三大类。”一位参与调研的专业人士为记者作了详细介绍。

  第一是民间担保。温州担保业起步于2001年,截至2008年11月初,温州全市注册各类担保机构约250家,总注册资本40亿元。2001年~2008年,温州担保行业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累计达80亿元。但总体观察,温州民间担保的规模较小。温州地区通过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的不到总量1%。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市场低迷的现状导致目前温州地区担保业务的收缩比较严重。

  第二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活动的核心。这部分又分为三种形式:一是个人形式的民间借贷,是现代温州民间借贷活动的最朴实形态;二是地下钱庄,作为民间借贷的核心内容存在;三是民间合会,即各种金融会、互助会的通称,在国外称为“轮转基金”(ROSCA)。

  而地下钱庄又分为黑色和灰色两种。黑色地下钱庄单纯以追求高利率收益为目的,并具有涉赌、毒、黑等违法行为,但不是民间借贷的主流,不超过温州地下钱庄借贷总额的5%;灰色地下钱庄是相对于黑色地下钱庄而言,主要为需求方和日常生活或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相关短期资金需求,赚取利率差价。和黑色地下钱庄相比较,灰色地下钱庄是地下钱庄的主流形式,基本占据了温州地下钱庄借贷总额95%以上。

  第三是民间投资。“温州的民间投资给普通百姓的印象很深。”侯震说,温州的民间资本追寻一切可乘之机,除去房地产、煤炭、商铺、棉花、石油、汽车、炒汇,还涉及道路、桥梁、隧道、码头、水利、通讯、文化、教育、医院、体育、旅游、城市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对于温州的民间金融融资结构,一位温州本地企业界人士表示,民间担保、民间借贷、民间投资等金融活动的资金来源基本相同,除了自有资金和股份投入外,都离不开——民间集资。根据相关机构的统计数据,温州民间金融活动的资金来源大体如下:自有资本20%,入股资本20%,借贷方式的民间募集在60%以上。而民间融资的来源主要是个人友情借贷,所以成本较低。

  民间借贷是把“双刃剑”

  侯震告诉记者,由于银行信贷体系的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民间金融活动也必将一定时间内继续存在。民间金融因需而生,其影响同样体现在两个方面。

  根据该《报告》,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和温州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民间融资对解决很多方面的资金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总量扩充、流动,确实起到了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以民间较高利率的借贷行为(地下钱庄)为代表的温州民间金融,尽管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客观上满足了市场需求,对中小企业融资、温州地方经济循环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其具备存在的合理性。目前市场条件下,企业融资的第一选择还是银行,民间金融尚不会对银行正常信贷业务产生直接冲击。

  “民间金融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其中有合作、互补,也存在竞争。”一位接受调查的温州某企业人士说。因此,不同部门对民间金融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其中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强调对民间金融规范的监管,而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支持民间金融的发展。

  民间融资的松散性、盲目性和不规范性,客观上对正常的社会金融秩序确有负面影响:一是金融监管难以涉及,冒险、投机、暗箱操作等金融风险潜伏其中;二是对正规信贷市场存在一定影响,会分流银行部分存款,加剧区域资金供求矛盾,妨碍相关部门监测、控制和管理;三是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造成冲击,影响金融调控的实施效果和国家利率政策实施;四是导致一部分国家税款流失;五是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等。

  侯震说,民间金融存在高利率贷款、涉黑的个别现象,对国家金融秩序有扰乱之嫌,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正确引导利用。

  对于风风火火的民间金融,《报告》同样给出了堵不如疏的建议。一是尽快给予民间金融合法身份。比如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民间中小企业融资的界限。二是为民间金融提供多种方式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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