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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应试点开征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07:09  北京晨报

  “北京应尽快着手研究考虑地方财政稳定税源的建设问题,积极争取物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试点。”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从税收制度改革的长远趋势看,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大部分都应属于中央收入,真正属于地方的应是房产和土地收入以及来自居民个人的收入。根据北京市未来发展的基本特点,建议北京市向中央政府提出有关申请,以北京作为试点,全面开征税率较低、税基较宽的物业税。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方向,率先试点从分类分项扣除转向以全部收入为基础、考虑家庭负担、税率较低、自行申报的个税征收管理体制,降低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推动北京高科技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晨报记者 姜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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