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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转移难可能将成历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 10:55  南方新闻网

  带不走“养命钱”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正在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草案引起公众巨大关注,收集建议数量甚至超过物权法,其中养老金的转移接续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新的办法,劳动者在跨地工作时,将不必再以“退保”的方式,把自己的“养命钱”移出,缴费年限也将不因退保而中止。

  而在实现全国统筹后,公民有望凭借一张“社保卡”走遍全国,就近办理社保手续,并在退休地支取养老金。这一时间锁定在2012年。

  上亿流动人员“转保难”有望解决

  起草长达14年的社会保险法,有望今年下半年三审后,可通过出台。

  不过,广大劳工似乎等不起这短暂的过渡期。

  由于大量工厂倒闭,“退保潮”仍在延续,甚至比往年来得更早,更加剧烈。2008年11月起,每日凌晨,东莞各社保中心门口就排起长队,有人甚至只能从“黄牛”手中买号。

  目前中国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个人与单位双方缴交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8%,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而退到他们手中的,仅有个人账户的钱,统筹基金则沉淀在当地社保系统。滞留的高额养老金成为当地的财富。以深圳为例,2007年,全市有439.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退保人数竟然高达83万人。即使按最低工资800元计算,每人只缴纳一年保险,仅这些退保人每年就为当地“贡献”8亿多元。

  而新接收地显然不愿意为统筹账户的缺口埋单。“谁都愿意在我这儿交钱,到你那儿领钱。”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

  这使得劳动者无法转保,只能选择“退保”。他们在新就业地的缴费年限只得从零开始,这也意味着,许多人无法完成“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跨过这道门槛,劳动者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在深圳享受养老金的近13万人中,非深圳户籍仅230人。

  转保难,影响中国上亿流动人口,其中,有近5000万跨省流动人口。而许多劳工频繁跨地工作,也使得他们陷入“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的怪圈。“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即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而设计。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向南方周末描摹了一个简略的“程序图”:首先,每个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都可能需要一个相当于“全国粮票”或者说是可以“通存通兑”的本本,转移时在原工作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好手续,并凭此到新的工作地再重新接上关系;其二,考虑到流动人口或农民工大多流动比较频繁,所有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都要保管好他们的档案资料,而且时间可能比较长(譬如四十多年);其三,到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退休时,退休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帮他们与其曾经工作过的所有地方联系,并按当地标准计算其退休金额;其四,获得相关资料后,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退休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按月给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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