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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再度遭遇执行乏力(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 16:23  燕赵都市报

  [解析]

  多重博弈下房贷新政执行乏力

  自去年10月份,一揽子楼市新政实施以来,“房贷新政”就进入了尴尬期。一是最早针对新增贷款7折规定,各个银行迟迟拿不出细则,最早出炉细则的农行出了废,废了出,折腾了几次;后来,二套房贷松绑新政也不了了之,四大国有银行均明确表示“没有松绑”;而此次“存量房贷七折”新政又遭遇各银行如出一辙的消极反应。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新政之下存在多重博弈。首先,财政部和央行楼市新政旨在回暖楼市,而银监会和各商业银行则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另外,四大行市场份额较大,不愿自我割肉执行新政,而股份制小银行却想观望四大行的举动,趁机分一杯羹;再有就是银行出于对自身利润的考虑,在降息周期,房贷新政的尴尬显然又增加了几成。

  这种博弈状况的存在,造成了这一房贷新政前所未有的执行乏力。

  [释疑]

  按揭优惠政策四大行缘何消极暧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存量房贷,四大行暧昧态度根源在于:如果对其执行利率下限,银行虽然揽住了客户,但实际等于自己割自己的肉,利润空间在降低;而如果不执行的话,由于股份制银行支持转按揭,又担心自己碗里的肉眼看着被别人拿走。

  采访中,一位银行业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经过2008年五次降息后,现阶段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6555%打7折只有4.158%,与五年期存款利率3.60%相比,只有0.558个百分点的利差,这样的利差水平根本无法承担包括营销费用、准备金成本、日常经营成本(房租、人工费用等)在内的银行资金运营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了优惠新规,银行根本几乎是没有利润的,也就难以提升银行兴趣。

  不过,对于贷款者而言,如新政能执行,则能带来极大利好。去年连续多次降息,累计幅度很可观,如果按房贷尾款10万元、贷款期20年、八五折的贷款利率计算,购房者须支付利息10万元左右(5.94%×0.85×20×10万=10.98万元),如果按照基准利率的七折计算,购房者所支付的利息约为8.3万元(5.94%×0.7×20×100万=8.316万元),两者相比七折利率可为购房者节省1.782万元的利息。

  而股份制银行则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看准了客户的这种心理,即使是对转按揭客户打七折利润少,那也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能得一点是一点,况且有了这些客户的房贷账户,以后存款账户、中间业务都会源源不断地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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