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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成品油税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0:47  东方网-文汇报

  (一)问:12月19日全国统一调整成品油价格后,上海目前市场情况和群众反映如何?明年1月1日起,上海将如何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

  答: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全国统一下调成品油销售价格。本市最高零售价,90号汽油每升由5.57元下降为4.65元,93号汽油每升由6.05元下降为5.06元,0号柴油每升由6.03元下降为4.85元,平均降幅约18%。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考虑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时,油价水平不再提高。按照油气比价,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每升也相应由4.70元降为3.70元。目前,部分加油站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已低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这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意义重大。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有利于规范政府税费管理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也有利于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同时,由于国家改革方案是选择在国际油价持续下降的有利时机出台的,这次油价调整事实上没有增加各行各业和消费者新的负担,明年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用车成本还会进一步降低,所以,社会各方面对这项重大改革总体反映良好,普遍表示支持。

  2009年1月1日起,上海各有关部门将坚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认真实施国家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护养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同时,要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严肃查处各种变相涨价和乱收费行为,确保本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二)问: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上海是否相应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否继续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答:由于本市在2000年就已经全部取消了郊区二级公路收费项目,所以这次不存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问题。

  本市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简称贷款道路通行费),并不在此次全国统一取消的六费之中。本市这项收费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主要用于偿还新建和改建越江隧道、桥梁、高架道路,以及高等级公路的贷款。这项收费对加快本市越江桥隧建设、大力改善城乡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考虑本市建设财力等各方面因素,目前仍将继续保留这项收费。

  需要说明的是,本市自1993年起征收贷款道路通行费,在收费方式上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至2000年),分别在进出上海的道口,以及南浦、杨浦、徐浦大桥和延安路隧道等越江桥隧设施上设卡收费;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取消了黄浦江越江桥隧等设卡收费,对本市车辆统一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负责征收,对外省市车辆在进出上海的道口征收。从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实际情况出发,目前不可能再回到一桥、一隧、一路设卡收费。因此,贷款道路通行费继续由市、区县两级征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收。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政策,并认真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对客运出租车行业特别是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有什么影响?目前本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是否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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