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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征点为何不靠谱
财政部一位官员表示,个税起征点每提高200元,便意味着将有5%的纳税人流失。尽管目前个税在法定税收中的比例只有7%,但从维护这一税种的严肃性而言,过高抬升起征点可能弊大于利。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教授安体富表示,对于北京、上海等生活成本高的大城市来说,调高到2500元的实际影响确实不够;但是考虑全国收入和物价的平均水平,这一标准在西部地区已经算高了。他同时表示,个税改革还有拉开纳税等级、实施综合税制等很多措施,需要逐步进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财税法专家丁一同样认为,调整个税的最优方案是实现个税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联动,根据CPI上涨的情况及时上调个税,以体现税赋的公平。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杨卫华根据今年上半年的GPI(真实发展指数)7.9%进行了一番计算,结果显示,个税起征点应为2500元。但他同时表示,如果从前瞻性来看,起征点还是设在2800至3000元比较合适,这恰好与有关官员“起征点不超过3000元”的说法相吻合。
盘点
历次调整记录
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确定起征点为800元,但当时的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国人为主;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400元;
1993年10月31日:起征点800元;
1999年:北京地税局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000元;
2003年9月1日:北京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
2005年10月27日: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23日: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本报记者 周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