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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对象暂不涉及高等级公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 13:51  南方日报

  截至2008年3月,全国机动车数量超过1.6亿辆,汽车驾驶人1亿1千万。最近有关燃油税费改革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引起了有车一族的关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海南模式”受益于地理条件

  随着燃油税讨论的深入,“海南模式”又重新走入人们的视野。

  1993年12月19日,海南省政府发文将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等四费合一,征收燃油附加费,1994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从此,海南大大小小的公路沿线收费站卡全部取消。1996年9月18日,依据全国人大授予的地方特别立法权,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将政府规章上升到地方法规。

  差不多在同时,国家宣布择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燃油附加费改革,但是,直到如今仍无结果。为什么燃油附加费改革唯有海南顺利实施,改革的阻力在哪里?

  刘桓认为,海南之所以取得成功,主要是受益于海南独特的地理条件。“海南省是一个岛屿,所有的高速公路都建设在封闭的环境里,不涉及到其他省份的利益分配。比如一条京珠高速公路,沿途的省份达到十几个之多,如何协调这些地区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利益,就成了最大的难题。”刘桓也坦陈,海南模式也并非半点瑕疵没有,因为海南省的燃油附加费是计量征收的,有很多外地的车辆到海南之前,都给自己的车加满油,这是对海南省利益的变相侵蚀。

  改革对象只是二级以下公路

  此前曾有媒体提出,如果实施燃油税,交通部门从事各种税费征收的工作人员有几十万之众,他们的就业如何解决,会不会成为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障碍?

  刘桓表示,这根本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这次要改革的对象,不涉及到高等级公路。发改委的文件中提到的,只是二级以下公路。另外,很多地方,养路费都是由银行来代收的,仔细算来,只有几万人,政府完全有能力把这部分人安排到其他产业部门。

  记者也注意到,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燃油税费改革的表述是,“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与海南模式“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不同,目前的燃油税改革方案中并不包括取消过路费和过桥费。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暂不调整

  据悉,美国目前拥有8.9万公里高速公路,只有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而且收得很少。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

  刘桓明确表示,中国的国情,尤其是人口密度决定了全面停止高速公路收费并不合适。大量机动车辆可以免费在高速公路畅行,势必会刺激汽车的消费,与征收燃油税的初衷不符。

  官方已经对这一敏感的问题表态。近日,对于收费公路建设问题,交通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兴华说,由于公路建设中将继续依靠大量的银行和社会资本,目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不会调整。按照现行的政策和可能性,一类是高速公路项目,这些项目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来进行回报,所以明年建设和建成的高速公路都是收费性质的。第二类是农村公路,绝大多数农村公路建设肯定是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第三类,原有国道、省道改造项目,这种项目如果原来是收费公路可能会继续维持它的收费状态,今后建设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肯定会免费向公众开放。驻京记者 胡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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