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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粤桂民间放贷人呼吁定价权期待更多立法保护(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 14:21  北京商报

  4倍基准利率太低了

  李某 所在地:广西南宁 5年业内经验

  资金过亿

  “允许我们4倍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利率,和我们现在操作实际利率有很大的差距,其中缺少一个我们和企业之间博弈的过程,定价权被收走实际上是有碍于我们民贷灵活性的发挥。”借贷资产过亿的李某在电话那头对记者表示。

  按照现在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6.60%计算,4倍的利率才26.6%。据李某介绍,目前其听说的最高利出现在湖南,月利已经达到3角了。“当然我们没有这么高。但是,要多高的利息,是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各方面情况,硬的方面包括借款的用途、有没有抵押物,软的方面包括他们和借贷人是否有长期的合作关系等。”根据不同的借款对象,和不断变化的资金供需关系,由我们自己来定,其实更灵活。”李某坦言。

  由于算市场里的大鳄,李某的疑虑不止是利率。

  “这个税怎么交?会吃掉我们现在利润的多少?其次,注册后,是不是资金的流向、规模等等都要受到严格、繁复的监管和控制,影响甚至抹杀掉我们相较于银行灵活、便捷的本质优势。这些都是我现在最关心的。”

  “我们现在偷偷摸摸地做,都是捡银行挑剩下的,风险控制等等也都做得很不到位。打个形象的比方,我们对于企业来说只能起‘强心剂’的作用,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只有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会想到找我们。至于救不救得活,大家谁都没把握。而且这种针不能天天打,否则无异于饮鸩止渴。大家不要指望说,在各方面的制度、监管都还远远没有跟上的时候,让我们去‘输血’中小企业、‘三农’。我们都是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都会趋利避害,资本更是这样。”李某坦言,如果希望他们能充当拯救中小企业的奇兵并不现实。

  记者手记

  让他们心甘情愿走进“阳光”

  此次采访几经波折。三位被访人对于国家出台这样一部条例更多是持一种观望态度。毕竟,一旦被纳入这一游戏规则,就常常身不由己。

  像长期生活在阴暗角落里的菌类,民间资本借贷范围小、信用度量方法特殊、利率高、流动快、金额小等与生俱来的特点,都是在迎合那些不被正规金融系统满足的融资需求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旦条例出台,很可能产生“削足适履”的效果。另一方面,如果催生民间信贷的需求仍然藏在暗处,那么对它们的供给就会选择永不见“阳光”。毕竟在制度建设仍然缺失的情况下,违法与守法的成本差别并不大。

  2006年9月出炉的一份名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显示,近年来民间借贷总量基本上维持在GDP的6%-7%,正规融资渠道外涌动着总额高达7000亿-8000亿元的民间信贷资金。而与此同时,我国民营企业近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而已经有17年历史的温州民间融资一直是各地的榜样。有报道称温州地区的企业40%的融资业务依靠民间信贷,而银行仅仅占30%-35%。民间放贷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力量不可小觑。

  此时,躲在层层帷幕背后的民间借贷人正悄悄地算着一笔账,税怎么交,交了以后能够获得哪些便利,审批怎么审,会不会导致再一次的权力寻租等等。这一切的利弊较量,决定了他们是否会心甘情愿地走进阳光里。大家也许可以从这个利益群体的视角出发,去审视这部条例的诸多关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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