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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出台房贷细则 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18:4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任芳 刘琳) 中国建设银行24日公布,将加大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建行表示,贷款利率和首款比例将具体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首付款比例可降低。对居民购买其他类型住房的,将适当提高贷款条件。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

  同时,建行将加强管理,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价格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此外,建行将实施区域化、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不搞一刀切。例如对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参照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等。

  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建行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政策要求,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751亿元,继续居于同业领先地位;受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2763亿元,当年新发放6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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