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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深陷信息公开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05:24  《中国商界》杂志

  文/本刊特约记者 成权

  今年9月末,来自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的5位企业家、冶金冷轧领域的7位技术专家、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执业律师等,联名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强烈要求迅即依法公开质检系统专家对河南拓普质量争议设备所做的调查,切实履行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基本职能。

  10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早间“新闻与报纸摘要”节目中披露了这一消息。随即,通过其他媒体纷纷转载,《质检总局被要求公开郑州拓普轧机质量调查报告》的消息迅速传开,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网友热议。

  值此,因“三鹿奶粉”事件而遭剧烈震荡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再次陷入拓普公司轧机质量“信息公开门”。

  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受众人委托前往国家质检总局送交申请书的王琦律师对本刊记者说:拓普轧机质量纠纷与最近暴露的“三鹿奶粉”事件有些类似,反映出设备制造企业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也反映出政府监管不力,教训非常深刻。他强调:“生活资料的质量问题,只是对消费者的个人健康带来影响和危害,而生产资料的质量问题,却往往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由此波及当地的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甚至祸国殃民!”

  郑州拓普公司轧机质量纠纷案,是本刊近来一直追踪的热点。多年来,郑州拓普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夸大宣传,诱使急于寻找适用技术设备的用户们上当受骗。实际统计,2003年至2005年期间,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共售出同一型号轧机9台,获利数亿元。但这些设备装备用户后,产能、产量根本达不到拓普公司承诺的水平,并且故障频发、能耗巨大,企业亏损严重,有的设备甚至迄今没能生产出一卷合格板带,导致多数用户设备闲置,厂房废弃,职工下岗。而拓普公司则一直辩称: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设备质量低劣所致,而是这些用户企图拖欠设备尾款而故意制造的假相。

  围绕拓普公司轧机质量问题,近年来已在业内外引起广泛争议,引致企业之间、学术机构之间、司法部门之间、媒体之间、网友之间、甚至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府机关之间的相互指责和立场对峙,这种争执愈演愈烈,莫衷一是,绵绵无绝期,成为了现今社会中显眼的一种不和谐。

  2006年7月和12月,以原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周传典为首的13位冶金轧钢技术专家,曾两次联名致函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呼吁对拓普公司制售伪劣冷轧机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群发质量事件尽快调查处理。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众多拓普轧机受害用户也纷纷赴京上书国家质检总局,强烈呼吁对拓普伪劣轧机事件尽快严肃处理。但国家质检总局对上述呼吁均未理睬。

  2007年3月,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孔令宏等17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强烈恳请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行政,尽快调查处理郑州拓普轧机质量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建议》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专函将上述《建议》交质检总局处理。2007年7月起,孔令宏代表受其他提议代表的委托,又先后5次到质检总局主管部门,敦促尽快依照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规组织专家组对拓普轧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质量检测,依据结果予以查处。部分拓普轧机用户也多次到质检总局上诉,用大量事实证明伪劣冷轧机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恳求质检总局尽快进行严肃查处。

  在人大代表们的监督、追问和用户们的一再央求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拓普轧机的调查工作终于缓缓启动。 2007年10月下旬,质检总局派出7人专家组,到两家尚在使用拓普轧机进行生产的用户企业进行了调查。在江苏南通刚正薄板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轧机的轧制速度不超过3米/秒(设计速度为10米/秒),4个小时内共发生5次断带;在江苏另一家企业,专家组也发现,轧机运行中不仅断带事故频繁,轧辊损坏也十分严重…… 12月初,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已经收到专家们提交的质量调查报告。然而直至12月21日,孔令宏代表才从质检总局获悉:刚刚收到专家们的报告。几天后,孔令宏前往质检总局,看到了这份长达29页的《调查报告》。报告以大量实地拍摄的图片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列举了拓普轧机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这与人大代表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完全一致。但令这位人大代表不能理解的是,质检总局官员坚持报告只能现场翻阅,不能复印公开。

  直到2008年3月3日,在十一届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的前两天,孔令宏代表收到了质检总局答复函。回函称:轧机是单体大型成套非标设备,不涉及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对于该设备所涉及的质量事宜,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协商、仲裁乃至司法方式处理。如在司法程序中由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质检总局将按照产品质量鉴定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管理产品质量鉴定的职能。回函对“专家调查报告”这个整个矛盾纠纷的最重要的实质问题只字不提,迄今为止,仍拒绝向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和用户企业公开调查报告,对轧机存在的质量问题讳莫如深。

  那么,面对社会上关于拓普轧机的诸多争议,究竟应该由谁来发出正本清源、平纷止争的声音?面对这样一个影响广泛的产品质量纠纷,我们的主管部门何在?我们的监管机构何在?众人期盼的权威结论何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的态度,令人们不禁要百般揣测:难道说,拓普轧机事件中隐藏着不能说的秘密?

  作为公众信赖的政府职能机构,国家质检总局理应把握市场质量动向和社会舆论动态,引导公众理解质量监督检测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通过专业、全面、科学的调查和信息公开,完成从纷争到澄清的过程,而不是引而不发、引起公众猜疑,最终变成从怀疑到搞乱、再到搞得更乱的过程。

  到本文完稿时,已经临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信息公开申请人均未得到任何答复。王律师称,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诉状,如质量调查报告在15个工作日内还不能公开,会立即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诉讼。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这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因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只要有关部门在这个条例的框架下依法行政,拓普轧机质量问题的真相很快就能大白于天下。充分利用各种业已存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这也是与拓普轧机事件相关各方达到利益均衡的必由之路,是最终消除社会中种种不和谐可依赖的最根本的基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如何应对这一“信息公开门”,我们拭目以待。也许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事情糟到了极点,新的一页就要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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