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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第三辩:医院谁来办 社会资本怎么进入(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 02:39  21世纪经济报道

  如“无锡模式”和“海淀模式”,都是在卫生局外单独成立一个医院管理部门。而“潍坊模式”是在卫生局内部成立专门管理医院的处室,并在其内部新设监督医院的处室,形成内部“管办分离”。这些都和上海的“申康模式”不同。该模式的特点是,成立了一个类似“医疗国资委”医院管理中心。

  “各种模式都有利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张莉博士称,其承担的《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及其路径研究》课题结论显示,“管办分开不分家”模式是出资人的权力相对集中到卫生行政部门,管办职责分开,机构不分家。好处是有利于保持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但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管办制度和职责划分必须非常明确,否则可能换汤不换药。但也出现一些新问题,如医疗新增财政投入先进入专司“办医”的部门,再流向公立医疗机构,“管医”主体卫生行政部门被游离在外等。

  “是在卫生部门内部管办分立,还是外部分立?”一位参与医改制定的专家向记者分析,这涉及权力和利益调整,医改协调小组内部还存在争议。而无论是哪种管办分离,由于虚弱了行政部门“直管”权力,也受到相关利益部门争议。

  如果“管办”不分,那么政府在医疗领域的定位,即呈现在新医改方案中的卫生行政部门角色定位无法“对接”。

  “监管必须是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完全分开的。”10月16日,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余晖向记者分析,既然卫生部门在“办”医院,那么就没法履行医改方案中,赋予“卫生行政部门未来对全行业进行监管的职责”。

  社会资本准入困惑

  “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医疗市场,没有看出具体政策安排。”10月16日,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副会长于宗河对记者表示,新医改方案对“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市场”的规定没有超过上一轮医改。

  新医改方案对于“医疗市场格局”的描述为“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这没有突破1996年起始的医改。

  此外,也有专家注意到,关于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规定散见在方案各个段落中,前后出现了矛盾。

  “新方案中,从中央、省、市、县、镇、乡,政府都要举办公立医院。”医改专家、北大教授顾昕对记者分析,如果真要这么做,非公立医疗机构要进入这个行业无疑就有很大的障碍,这和前面的指导思想又是相违背的。

  “投入机制部分,大量叙述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实质上是支持了宿迁医改。”顾称,但这是否和“公立医院为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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