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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 11:43  《瞭望》新闻周刊

  三是“小宪法”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合寨村1980年制定的“村规民约”历经多次修改完善,1990年又进一步围绕社会治安、村风民俗、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等制定了《合寨村村民自治章程》,群众称之为“小宪法”。“小宪法”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确保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从而调动了群众建设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四是“小纪委”保障农民的监督权。从1980年开始,合寨村从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中选出部分原则性强的代表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村里财务进行逐笔审核清理;1998年后,村里结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村级事务监事会和7人组成的集体经济审计小组,由“两组一会”对村民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监督。

  合寨村群众告诉本刊记者,合寨村支书和主任不能直接插手钱和账,而是由民主理财小组监管、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开支审批,5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村“两委”班子开会研究同意,重大开支和投资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村里的收支情况都要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把关。村级事务监事会负责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事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见证农村基层民主

  合寨村的村民们当时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率先创建的村民委员会会在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合寨村实行自发选举搞村民自治之后,中共河池地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政部等派出工作组前往进行专门考察,最终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韦向生骄傲地向记者透露了一组数据:1980年合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83元,2007年这一数字突破了3100元。2008年4月11日,合寨村举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村3264名选民中共有3132人参加投票,投票率超过96%。与之相应的是,28年来合寨村村委会已先后经历9次换届,始终保持着高度的透明度及公正性,没有出现过村干部贿选、决策专断、贪污挪用等问题,受到全村4300多名群众的一致肯定。

  合寨村开启的村民自治,与包产到户、乡镇企业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农村已成立了62万个村民委员会。(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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