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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2004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持续调控,从最早的“国八条”、“国六条”,到2007年对土地的调控政策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随着这些“组合拳”累积效应的显现,中国楼市“只涨不跌”的神话终于开始冰消瓦解,房价开始出现松动迹象。
各地相继推出的一系列被解读为“救市”信号的优惠政策,难免有与宏观调控大环境“撞车”之嫌。人们不禁要问:地方政府在楼市宏观调控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此时“救市”,动机是否合理?时机是否合适?
在房地产还是暴利行业、泡沫正在挤出、房价正向理性回归之时,说“救市”已不合时宜,还以“政府责任”去逆向干预,更是南辕北辙。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告诉半月谈记者,目前除了西安市外,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刺激房地产市场消费的优惠措施。地方政府出手“救市”的目的,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确保当地的经济增长速度。房地产行业是地方政府投资和税收的重要来源,其持续低迷将对地方经济造成一定打击,造成GDP增长减速,这是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
相对于政府的补贴,民众其实更需要来自制度层面的利好。西安丹尼尔集团总裁王国庆说,虽然地方政府有义务保持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但也要防止把好不容易涨幅略有下降的房价再“救”上去。各地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的建设,满足更多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采取这一措施,才能缓解目前各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刚性需求旺盛的主要矛盾,才能从根本上把房价降下来,为老百姓谋得福利。来源:半月谈 (记者 石志勇 杨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