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反行政垄断第一案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 06:48  北京晨报

  专家称对《反垄断法》的完善具极大意义

  晨报讯(记者 邢飞) 《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北京四家防伪企业以涉嫌行政垄断的名义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专家表示,作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第一件提起诉讼的案件,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反垄断法》完善具有极大意义。

  据报道,今年8月1日,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四家公司称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涉嫌行政垄断。

  该案立刻引起法律学界的强烈关注,并被喻为中国“反行政垄断第一案”。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表示,“无论该案件的最后结果如何,四家企业选择在《反垄断法》实施第一天运用《反垄断法》维护自身权益,这个行为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

  时建中进一步解释称,《反垄断法》有很大的笔墨涉及行政垄断,“不过,关于行政类垄断的具体操作程序、处罚力度等具体细节还有待完善,而此案必将对今后行政垄断的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反行政垄断条款的三大缺憾

  梅新育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即起诉国家质检总局,反行政垄断成为第一案,这是件有意义的事。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旨在反行政垄断的第五章对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意义非常重要,但相关条款却存在一些缺陷和遗憾。

  缺憾之一是其将行政垄断的对象限制在货物贸易领域。现代经济产业结构变迁的特点是服务业所占比重日益提高,如果将反行政垄断的对象仅仅局限于货物贸易领域,无异于将一个更大、而且所占比重与日俱增的领域抛弃在《反垄断法》的监督之外。

  缺憾之二是缺乏相应的财政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削弱地方保护主义型行政垄断的动机。所谓行政垄断,很多属于地方保护主义类型。而地方政府之所以支持地方保护主义,是出于财政利益动机,因为我国现行税制下政府收入高度依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排斥外地企业及其商品、服务,有助于增长本地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如果改革税制,提高消费税比重,就可以从根本上削弱地方政府如此作为的动机。

  缺憾之三是忽视了中国已经相当普遍的逆向歧视问题,这种逆向歧视包括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也包括给予外地企业、外地投资者超越本地企业和投资者的待遇。之所以出现这种逆向歧视,有些动机是创造招商引资的“政绩”,有些动机则是官商勾结的腐败。因为任何寻租者都需要考虑最大限度降低败露的风险,从这一目的出发,与“机动灵活”的私营企业合作优于同相对“死板”的国企合作;与外地企业合作优于同本地企业合作;与外资企业合作优于同内资企业合作。对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完善《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纳入禁止逆向歧视的内容,同时加大反腐败力度。(本文作者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