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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昨日,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家质检总局在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属行政违法,涉嫌行政垄断。该案可能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第一件提起诉讼的案件。
这四家企业分别为,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方惠科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社网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恒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该案代理律师周泽表示,在反垄断法实施首日率先代理北京的四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之后将代表各地企业次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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