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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 五大垄断行业将直接受到冲击(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22:48  新闻晚报

  [石油]两家独大有交易依赖嫌疑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统计,眼下民营石油企业已由1998年全盛时期的3340家下降到不到300家,民营加油站也由5.63万家下降至4.5万家。显然,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对国内原油的资源和销路的控制让国内油市始终处于两家独大的状态。

  除了《反垄断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条适用于“油老大”外,该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将视“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来“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前瞻:囤油待涨现象从此作别

  一部分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如果《反垄断法》能够打破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对行业的垄断,并改善民营油企的生存状态,那么国内油市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定价也将更透明,尤其是囤油待涨的现象很可能将从此作别。

  “如果引进更多民企的竞争,不能保证国内油价不再上涨,但至少至少可以保证车主不会再出现加不到油的情况”,本市花园路上一个加油站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不是民营油企不愿意供油,而是没有进油的渠道,白白坐视商机的流失,而某些大型企业却是囤油待涨。这样不仅对行业不利,对消费者也无法交代。”

  悬疑:保护“国民经济命脉”?

  其实,所有关于国内石油市场前景的猜测都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国内石油市场存在垄断。对此,业内外并不认为石油市场会被打上“垄断”的结论。

  事实上,《反垄断法》第一章第七条就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这就意味着石油行业很可能超然于 《反垄断法》之上。

  因此,对于国内石油行业而言,一部《反垄断法》是不够的。出台具体的细则,对国内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石油巨头进行垄断界定将非常重要。

  【专家观点】

  反垄断,首先反腐败

  复旦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立坚认为,在《反垄断法》实施后,我国当务之急是两件事情:“首先是收集、整理案例,对‘垄断’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其二,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在反垄断的过程中,避免腐败的滋生,也就是避免更大的垄断的出现。”

  孙立坚教授认为,目前只有一本《反垄断法》对于市场是无从下手的,因此收集案例并进行界定,使得具体的反垄断操作既“有法可依”,也“有例可依”,就显得很迫切。“首先收集在《反垄断法》出台前的种种案例,做出评判,哪些是‘垄断’,哪些是‘非垄断’,哪些是有待商榷的,然后将这些案例作为根据,对现有市场上的行为进行判别”,孙教授表示,只有根据充分、标准明确,反垄断的行为才有立足之本。

  而更重要的是规避反垄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孙教授表示,可以预见的是,很多国营的行业巨头将成为《反垄断法》的矛头所指,那么打破这些企业垄断的主要行为就是业务拆分,如同当年美国拆分微软。“但问题是,这个拆分的过程谁来做?怎么做?”孙教授告诉记者,如果在拆分的过程中,被拆分的业务最终通过种种幕后交易,传递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手中,那就给未来造成了更大腐败的可能性,前车之鉴就是俄罗斯能源工业的 “反垄断”。“这是和反垄断的精神相违背的,因为这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和更多的寡头。”

  孙立坚教授最后表示,在反垄断的具体执行中,必须要做到所有的项目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市场化,“引入全社会力量参与竞争,也让全社会进行监督。这样《反垄断法》才能切实落到实处。”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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