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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夜配套细则和执法机构尚未明确;企业无所适从;专家称执法机构有望通过分权执法模式实现
核心提示
8月1日,有中国“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此前,企业早已紧锣密鼓地做出针对性“反应”,但更多是迷茫和观望,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因为当前,法律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仍未出台,政府部委究竟“谁来管”也尚无定论。大法实施之前,“执行难”的尴尬突然显现。
一周来,广州丰田一款畅销车型“凯美瑞”,在北京、广州、成都等地喊出直降1.6万、2万、3.6万不等的优惠。这已成为这款车自上市两年多来,做出的最大优惠。其实,这一看似平常的厂家促销,背后则是厂家在反垄断法实施前夜的反应。
捍卫个人到国家的利益
7月中旬,广州丰田成为第一个正面回应反垄断法的厂家。其表示,为配合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决定放开对经销商的价格限制,并支持经销商面向用户的优惠酬宾行动。
一些疑似行业垄断者,也在不久前就开始调整自己对下游客户的政策。瑞典包材公司利乐,在一个月前告之它的客户,针对反垄断法正在对经营调整计划做最后的完善。
也是在反垄断法实施前一周,一桩持续了三年之久的并购争论,终于落下帷幕。
7月24日,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自己的博客上表示:社会广泛关注的徐工并购案终于有了一个很好的结局。
此前一天,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凯雷投资集团,共同宣布双方于2005年10月签署的入股徐工的相关协议有效期已过,决定不再就此项投资进行合作。
2005年10月25日,徐工集团与美国投资公司凯雷集团签署“战略投资协议”,凯雷出资3.75亿美元,购买徐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85%的股权。向文波随即在个人博客上发出质疑:作为中国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就这样要被外资控股了?时隔一年之后,尽管凯雷减少出资,持股最后降至45%,但仍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在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中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无论是个人消费者,还是各个行业的企业,抑或是国家利益,都与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相联。让人充满期待的同时,亦有杂音。
“8章57条”的粗线条无所适从
反垄断法于去年的8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天就开始实施。这部法律被称为“中国的经济宪法”,从1994年至实施前,已酝酿筹备了14年之久。但是去年通过审议的法律,仅仅只有8章57条。如此粗线条的法律框架,让本身就繁复的反垄断执行难以进行。
有消息称,最近律师事务所接受反垄断的咨询大幅增加。
何种问题受到关注,全球知名的英国高伟坤律师事务所其专注反垄断研究的律师高佳佳称,由于反垄断法关系到商业运作的不同方面,不同企业关注点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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