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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 06:16 东方早报

  合作 |

  长三角先行

  “与此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要提上海不同,这次‘合作’也被列为一个重点。”上述人士分析,“这也体现出了上海市政府思路的一种转变,特别是在各地纷提金融中心概念后,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草案》,其第六章金融合作所含四条文呈现递进态势,从长三角概念到服务全国,再从两岸三地,递进至国际金融合作。

  “金融中心没有合作,只是上海怎么能叫中心呢?”对此,潘英丽指出,四条递进,也表明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路径,先成为长三角的金融中心,最终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其中在长三角的金融合作方向,在《草案》中就可基本厘清。草案提出要支持建立长三角两省一市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内法人金融机构间的资本合作、跨区域经营等合作。

  实际上长三角金融合作已经启动,在今年4月份举行的首届长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期间,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等14家苏浙沪城市商业银行签署了长三角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合作范围包括战略发展合作、资金业务合作、结算业务合作、信贷业务合作、产品创新合作、信息技术合作、信息交流合作、风险管理合作、人力资源合作和管理技能合作等10个方面。

  摘录

  总体目标:争取到2020年将上海建设成为金融体系完善、监管有效、服务高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建设原则: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先行先试:把上海作为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先行区、金融现代经营管理的探索区、金融风险防范的示范区、金融产品的创新试验区。

  区域布局: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为核心,外滩及其周边地区补充,洋山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

  具体目标: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机构体系建设、支付结算体系建设、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四个中心:人民币产品的交易、定价和信息中心,资金运作和资产管理中心,资金清算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资金支持:设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发展资金”,奖励金融创新、扶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金融人才。

  环境建设:改进行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信用环境建设、金融文化建设、金融人才建设、法律服务环境建设。

  金融监管:建立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功能性机构落户建设。

  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金融合作:长三角金融合作→服务全国 →两岸三地金融合作→国际金融合作。

  记者观察

  “法规化”保证和加速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早报记者 黄武锋

  基于国家战略、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今年以来在推进步伐上明显加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市市长韩正在接受采访时就明确表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全力推进。”,在2008年上海市政府22项重点工作中,“ 围绕金融资源集聚、品种创新和环境优化,聚焦陆家嘴金融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名列其中。

  今年3月,上海市又启动了大规模的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调研活动,发动在沪“一行三会”分支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通银行、银联等金融机构分别就六个子课题展开调研,内容分别为市场创新、机构创新、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金融业服务环境建设以及制定地方性法规,营造上海金融法制环境。

  5月9-10日,上海又成功举办了“2008陆家嘴论坛”,着力增强上海金融软实力。此前的 7月1日,上海金融系统举行的“纪念建党87周年暨弘扬抗震救灾伟大精神报告会”上,分管金融的上海副市长屠光绍又介绍了上述调研成果,并指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牢牢抓住“一个核心、两个重点”,即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同时“重点”在金融领域6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而制定《条例》,就是为了将这种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思路进一步明确化、法规化,使其更具有执行力。”一位参与《条例》草案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他表示,“为了促进金融业发展,《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今年六月已开始实施,上海当然也不能落在后面。”

  据了解,此份《条例》从起草到目前的基本定稿速度已算较快。 今年年初,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成立专项调研小组,负责起草《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到了4月底,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正式下发。在5月28-29日举办的第五届上海衍生品论坛上,屠光绍首次对外宣布: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市正在起草一部条例,内容涉及一系列支持和服务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配套支持。

  “最初有49条,要求大家提意见,其间又召开了一次专题讨论会,几易其稿,才成了目前的35条。”上述专家表示,上海主要的金融专家、法律方面的人士基本都参加了那次讨论会,“目前35条的版本,已经基本综合了大家的意见。”

  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也已启动。据报道,陆家嘴功能区管委会主任顾晓鸣透露,目前已经起草了包括行政管理、规划管理、社会管理等13个方面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理条例》的初稿,“这一条例将成为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建设发展的法规性文件。”

  对此,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通过立法的形式来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首先是要能够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同时也有利于保持政策稳定,不因当地政府领导层变动影响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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