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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资产的法律红线与现实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08:10 21世纪经济报道

  但由于事关重大,银监会已经向国务院申报了此事,请求国务院考虑工行的难处,延长工行的资产处置时间。银监会建议,同意批准工行继续保留尚未完成处置的境内股权投资及抵债资产,并在两年内完成处置。

  由于可能不止工行一家商业银行面临这样的难题,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希望今后针对其他商业银行可能遇到的类似问题,国务院能够授权银监会按照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批,不再作为个案上报国务院。

  但最终能否获得国务院的特批,目前仍有不确定性因素。

  记者手记

  法律红线vs现实难题

  法律是严肃的,而工行作为沪港两地挂牌的上市公司,当然会尽力避免法律风险。解决这个难题的唯一途径似乎就剩下国务院特批,再次延长工行持有抵债资产的期限。

  但是,如果一再申请国务院特批,无疑也对法律的严肃性提出了挑战。

  其实,如果因为逾期持有抵债资产而违法,其带来的后果也不至于有太多的危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业界的理解,尤其是在混业经营端倪初现的大背景下。出于资产处置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逾期持有抵债资产未必带来严重危害和风险。但要区分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谨防商业银行通过主动、长期持有实业资产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虽然工行此次上报的延期申请仅是个案,而且主要是历史原因或者客观条件限制所致,但不排除以后这样的事件不会再次出现。而且,工行遇到的难题也会在其他银行出现。比如,民生银行持有的1.34亿股海通证券股份也超过了法定持有期限,该银行也在积极处理中。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总会有借款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用资产或者股权抵债,这样银行仍会被动持有抵债资产或者实业股权,当然也很可能会出现延期处分资产的情形。如果资产交易不活跃,很可能导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完毕。遇到这样的情形,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无疑是首先考虑的最重要因素,因期限问题而甩卖资产显然对银行来说不是明智的选择。

  《商业银行法》已经对国务院特批留有余地,业界期待,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银行和监管层会探索出一条既考虑银行持有实业股权的风险,又能使银行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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