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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一再延迟处置违规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 08:10 21世纪经济报道

  与这些资产的取得方式类似,工行持有的420笔抵债资产和74笔股权投资,大多是通过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的方式取得。

  “考虑到当时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工行又是最大的商业银行,一切都要为工行的成功上市开路,”银监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银监会于2006年6月16日批复,同意工行继续保留该部分境内股权投资及抵债资产。”

  但银监会同时要求,工行一定要加强资产处置工作,应在1年内处置完毕,也就是说2007年6月15日是工行处置这些资产的最后期限。

  一再延迟的处置

  2006年10月,工行成功上市。但直至2007年6月15日到期日,工行的资产处置仍然进展缓慢。

  “在资产处分截止期满后,银监会曾多次召见工行有关部门,督促其加快处置进程并及时上报处置结果,但工行的资产处置依然进展缓慢。”银监会有关人士认为。

  2007年12月21日,工行向银监会上报请示文件,表示经过大量工作,已经处置了45笔总价值3亿多元的境内股权投资项目以及213笔总价值7亿多元的抵债资产,但仍有29笔境内股权投资项目以及207笔抵债资产尚未处理完毕,总价值近30亿元。

  在这些资产中,抵债资产的处置进度最为缓慢,虽然总笔数已经处置过半,但处置的总金额仅四分之一左右。

  记者了解到,尚未处置的抵债资产确实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

  在待处理的207笔抵债资产中,其中42笔因当地政府干预或者市政规划影响而被迫延迟处置;19笔无法找到买方,多次拍卖流标;33笔因抵押手续瑕疵难以处置;16笔因债权人关系复杂、所涉及的多个债权人意见不一致而难以处置;11笔抵债资产由于相关企业不配合而难以处置;其余86笔由于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尚未完成处置。

  在待处置的29笔境内股权资产处置中,工行也面临着许多客观难题,其中7项上市公司由于处在法人股限售期不能流通;1项上市公司股权因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暂时无法处理;1项非上市公司股权由于企业正在进行战略重组而无法处置。

  另外,目前工行的自办公司资产尚有16项没有进行处置,其中4家已转让股份,但买受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3家存在人员安置方面的巨大困难;2家由于相关债权尚未处理完毕,目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7家合资公司由于无法找到外方股东而无法转让或者注销。

  无疑,工行短期内仍无法将这些资产顺利出手。如不申请国家特批,工行将面临违反《商业银行法》的风险,这对一家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申请国务院特批

  由于现在超过2007年6月的最后期限已经过了半年多,如再申请延期一年,工行很可能仍无法完成资产处置,因此,工行给银监会的请示报告中,工行请求国家批准将资产处置的时间再延长2年。

  据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工行申请延长时间的理由也比较充分:工行持有的上述资产多属于被动持有,并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而目前由于相关制度和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对该部分资产的处置确实存在种种困难,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且《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中也包含“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相关规定。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确实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处置完毕的境内股权投资及抵债资产,应适当予以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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