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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6: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宣布,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说,今年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 同时,2008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2月8日,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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