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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公积金应向低收入者倾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8:34 新安晚报

  代表热议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个重大民生指标。新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住房”前置,更说明国务院对住房保障的重视。然而,建设部不久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有2186.55亿元闲置资金未能用到百姓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

  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制度急需改革创新》的提案,审查意见为“建议国务院交建设部研究办理”,此举被媒体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已破题。改革怎样改?部分在皖全国人大代表对此积极献言建策。

  -问题

  三大“顽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指出,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覆盖面不够广,多头监管、运作机构定位不清晰,使用、运营效率不够高效。

  由于公积金是基于就业,大部分非正规就业和失业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无法参与公积金,“无论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公平的标准来看,仅仅限于‘体制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显然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符。”赵鹏说。

  按现行体制,住房公积金由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看似面面俱到,实质上是一种多头管理。许多地方,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贷款发放,实际上均由“中心”负责办理,即由事业法人从事金融运作,既无有效监管,也无透明度可言,管理低效、违规挪用甚至腐败现象难以避免。

  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左右,低收入群体因高房价无力使用、高收入群体无需使用,只有17%的缴纳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这不仅使绝大部分缴纳人权益受损,而且造成了很大的社会福利损失。

  拉大贫富差距

  10%缴纳较多公积金的人,单位为个人每个月缴最高达1572元,10%缴纳较少公积金的人,只有54元;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群,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群仅得到3.7%的贷款。这是2006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4个直辖市和41个大中城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果中的两组数据,引起全国人大代表、省话剧院副院长朱海燕的反思:收入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量大,贷款时越容易;收入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量小,贷款时就越难。

  “设立住房公积金本意就是让大家都受益,让无房者有住房。”朱海燕说。相反的是,高收入者有房、有别墅,还充分发挥其“制空权”,既要得“西瓜”,还要捡“芝麻”,让优惠政策更多地惠及于己,而低收入者在连“芝麻”也得不到的情况下,却被迫还要和富人一比高下,“这就要考虑政府的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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