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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税费分账新方案5月初成(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 13:59 经济观察报

  1994年之前,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后,财力实行“先下后上”,即先根据地方的需要在地方匹配,收大于支的部分上交中央。这一制度导致中央财力越来越少。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10%左右,中央已经没有能力平衡地区间差距。

  “1994年分税制改革,直接目的是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倪红日回忆。

  分税制改革的特征是 “先上后下”:收入首先向中央财政集中,地方财政收支脱钩,中央财政或者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使下级财政的收入财力与支出需要相匹配。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模式。

  但分税制改革并不彻底,对于地方的事权没有明确划定。分税制改革后的十几年,地方由于事权多,财力少,很多基层政府陷入困境,庞大的县乡债务越滚越大,基层政府几乎失去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地方政府要求重新分配财权的呼声越来越高。辽宁省国税局原副局长曾提出一系列调整中央和地方税种分享比例的建议。如将目前增值税比例分成中央75%地方25%,改为60%和40%;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60%地方40%,改为五五分成等。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室主任赵全厚在不断进行的调研中发现,地方的主张归结起来就是:事权越少越好;财权越多越好。

  赵全厚说,下一步的改革中,财权与事权不可能完全匹配。如果真的匹配,中央财力将削弱,将没有能力平衡地区间的贫富差距。“给了财权,东部发达地区收入会更多,中西部地区则收不到税,地区差距将更大。

  刘国艳认为,增加财力比调整财权操作性强,阻力也相对小,能够解决地方财力严重不足的燃眉之急。

  赵全厚介绍:“课题目前正在交流阶段,今年四五月份能拿出初步方案。”

  完善转移支付

  3月10日,参加全国“两会”的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炳志刚呼吁,“将中央财政的集中度适当地降低一些,让地方拥有更多的可用财力”。他说,目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已经达到55%,这个比例过高,财政收入5.13万亿,切“蛋糕”也应该向地方倾斜。

  倪红日却认为,中央财政集中度并不高,除去固定的税收返还,中央财政只占40%,距离合理的比例还差10%到20%。中国的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比多数联邦制国家的还要低。

  倪红日介绍,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给地方多少财权,而是如何完善中央的转移支付。

  目前,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意见很大。倪红日说,现在转移支付的大头是专项转移支付,地方对专项转移支付没有支配权,“让你打酱油你就不能买醋”。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才有支配权。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很小。财政部预算司透露,2007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8000多亿,其中一般转移支付只有2500多亿。

  邴志刚说:“这种体制是地方向中央一条一条报项目,中央向地方一级一级分财力。这种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也是对政府可用财力的一种恶性‘肢解’,还容易滋生腐败。”

  倪红日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削弱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各部委主要做好规划、指导、政策和监督工作。与此同时,缩小中央专项支出规模,将这部分资金直接由财政部转移支付给各地方政府,中央财政完全按照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配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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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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