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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税费分账新方案5月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 13:59 经济观察报

  席斯

  中国的财政主管部门正在起草一份旨在不再增加地方政府税费征收权力的方案,以防止中央对地方控制力的减弱,保证中央政令在“下面”得以真正落实和执行。

  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针对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出,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年内要拿出初步方案。

  推进多年的“财权与事权匹配”财政体制改革导向,文字游戏般的转为“财力与事权的匹配”。识者指出,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已然转向:地方税费征收的权力将不再扩大,而在确定地方事权之后,地方的财力不足,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加以解决。

  “财权”改“财力”

  哪些事情中央管,哪些由地方政府来做?据此,税费收入中央和地方怎么分账?这是眼下正在起草的财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2008年预算草案中提出,从2007年财政超收收入中拿出1014亿元用于地方两税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

  对此,诸多财税领域学者纷纷表示意外。“超收收入一般用于专项拨款,用于地方两税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还是首次。”

  “很明显,这是在实践‘财力与事权匹配’的新要求。一些原本计划交给地方的税权,可能不会再下放,而转为增加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一位社科院财贸所专家分析认为。

  事实上,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在官方层面提出了 “健全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财力”替代“财权”成为下一步改革的关键词。

  财政专家、中国发展出版社副社长倪红日说:“很多人可能还没有发现这一个字的变化”。但“财权”与“财力”有本质上的区别,改革的重点将发生变化。

  “财权”是指各级政府负责筹集和支配收入的财政权力,主要包括征税权、收费权及发债权;“财力”是指各级政府拥有的货币形式的财政资源。“财权”和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共同构成“财力”。

  发改委宏观院财政金融研究室研究员刘国艳说:“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将淡化财权,在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突出转移支付。”

  不走回头路

  倪红日受财政部和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委托,正在承担有关“事权和财力匹配”的课题。她的观点鲜明:下放财权意味着改革可能要走回头路,回到1994年改革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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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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