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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定位(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 08:16 经济观察报

  惯性

  过去20年来,国家发改委的调整均与宏观调控一词相关。

  国家计划委员会1952年11月成立。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这个机构一度被看作 “计划经济核心堡垒”。1988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被撤,组建新的国家计委。此时,国家计委被定位为“高层次的宏观管理机构”,“不再承担微观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在1998年3月的机构改革中,它被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当时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的宏观调控部门还包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央行。

  2003年3月,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名称几经变更,发改委也在寻求职能的转变,而核心目标是完善宏观调控。此次改革,将国家经贸委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等职能,划归发展和改革委。

  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管理事务,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也被明确为对发改委的改革要求。

  但是也有学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强化审批的现象实际上有“回潮”迹象。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一些投资项目实行地方政府审批、发改委备案。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备案类似于变相审批。

  这位知情人士称,这些项目在得到地方政府批准后就算通过审查了,但现在是地方政府审批之后还不算完,还需要上级发改委备案,如果人家不给个函,回复说我同意了,这个项目就不能启动。

  在3月12日全国政协教育组的分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孙珩超直指发改委大部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孙珩超说,现在的发改委等于是一个“小国务院”,在发改委某个部门下面一个司下面的一个处的处长面前,全国各地跑项目的专家连一句话都不敢辩,“一反驳项目就没有了”。

  一些观察者认为,作为“宏观”部门的发改委如今身负众多微观事务管理,“就连方便面的涨价、汽车厂商上什么车型都得发改委下文。”在始自2003年的宏观调控中,在清理投资过程中行政手段的频繁使用,在经济学界也是争议不断。

  按照规定,30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报国家发改委批,为了避免在部委走审批程序,有些地方政府就分拆项目,一个一亿元的项目就会被拆分成三个以上。“这里面固然有地方政府逃避监管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得思考思考他们为什么要担着风险去逃避。”上述人士表示。

  角色

  或许正因为如此,2008年的机构改革,对发改委的再定位,对财政部和央行定位的进一步明晰,目标指向了“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正在进行的大部制改革中,发改委会做哪些调整,将会成为影响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这也将决定未来发改委在宏观调控体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3月12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亮相的第二天,在分组讨论中,国家发改委成了多位政协委员“炮轰”的对象。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讨论中发言称,“把改革机构放在发改委,是不合适的。发改委本身就是机构改革的龙头,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它,它去牵头搞机构改革,这个怎么可能呢?”

  李金华所说的“改革”是指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并入发改委的体改委。成立于1980年的体改办后更名为体改委,在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由国务院组成部门改为议事机构。2003年3月,发改委体改司设立,从此,国家计委的名称上多了“改革”二字。

  魏加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改革和发展的利益冲突容易导致发展优先、改革滞后的局面。改革往往看起来事情没有那么急,能缓就缓,发展往往非常紧迫,比如就业情况、物价涨跌、经济增长是高了还是低了都是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所以很容易因为发展而耽搁改革。

  1998年,国家经贸委成立,这是一个负责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部门,当时内设司局20个,它整合了电力、冶金、机械、医药等部门职能,成为国务院第一大部。

  这形成了“大经贸,小计委”的格局。两年后发生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大量增发国债,作为宏观调控部门之一的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这些国债项目。而在2003年国家经贸委撤销后,很多行业管理职能转入发改委。发改委替代经贸委成为国务院第一大部,同时成为既有“宏观调控权”又有“微观审批权”的大部委。此前的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宣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成。

  魏加宁告诉本报,在计划经济时期,包括改革开放后第一轮经济过热时的经济调整,宏观调控的主角都是发改委。到了1993年经济过热时,宏观调控的重心就转向央行,当时央行行长由朱基副总理兼任。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主要以积极财政为主导。

  有学者认为,以往发改委正是通过微观手段实现了宏观调控的目的。那么,在微观管理职能剥离后,国家发改委将如何实现宏观调控呢?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指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可以预见的是,财政部、央行亦将在改革完善预算、税政管理和健全货币政策体系上有新动向。

  “这次机构改革提出要将更多职能让位市场的同时,还探索一种长期化的宏调方式,避免重蹈机构再膨胀的覆辙。”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鲁照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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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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