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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政协提案直指地产重税(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14:03 经济观察报
王超斌表示,在这50多个收费环节中,有很多个属于乱收费、白收费。例如政府收取绿化费后,只负责小区外部的绿化,小区内的绿化则只能由开发商自己完成。 提案指出,很少有地方政府切实把这笔税费用在了住房保障建设上,更多的地方政府则把这项税费用在了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设,以及日常的行政性支出上,比如建大的广场,建漂亮的宾馆和豪华的政府办公用楼等。 “目前,郑州环线以内的住宅,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总价就是50万元,按郑州2007年的人均收入14084元计算,两口之家不吃不喝也要18年才能买得起,全国其他城市的情况应该比郑州更加严重,这与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参与该提案的委员认为,如取消各种杂费,房价尚有15%-20%的降价空间,如取消各项杂税,房价的降价空间则在15%左右,两项相加,最大的降价空间将在30%-50%左右。 因此,委员建议调整或减免部分房地产税费,以平抑房价、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表示,房地产业税收在正税之外,仍有非常复杂的收费,规范程度很低。此外,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手里掌握。“客观地说,地方政府拿到这些资金以后,支持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但是也造成了资金运行中间的紊乱、无序,助长了一些短期行为。”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这已经有了最高决策层级的要求和表述。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虽然就这样几句话,但是大的方向已经有一个勾画,就是要把税费的改革放在一起考虑,把那些不合理的收费取消,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针对不少学者寄望于通过物业税来抑制投机、稳定房价,贾康表示,物业税确实可以产生一定的调控房价的作用。物业税如果推出,一般百姓就会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调整自己的开支预期和购房决策,更多考虑选择适中的小户型的房子;而投资性购房者就会从多投资多持有,改成少持有。这样一来需求结构和需求量都改变了,传递到供给方,开发商他们也必须适应这种需求结构和需求量的调整,更多提供需求方要求的小户型、低价位的不动产。但他认为,“这总体上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一般只起辅助性作用”,物业税更大的意义主要在于地方税体系的变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改变“以土地批租生财”的短期行为开发模式,抑制不理性投资,形成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稳定的长期收入。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降低税费并非降低房价的充分条件。“东区国际公布的这个成本应该是二期的概念,实际上第一期早在2003年就开盘了,当时均价是7200元每平方米。2007年二期才卖到2万元以上。如果按照东区国际自己的成本核算方式,那么2003年卖7200元/平方米是大亏特亏,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这几年平均房价从7200元涨到23000元,即便考虑到从2003年到现在各方面的原材料价格、税费的上涨因素,比起开发商的利润增幅,显然也是望尘莫及。” “政府税负降低了,开发商就会降低房价吗?”该分析人士认为,把降低房价的希望寄托在商品房市场,尤其是寄望于让开发商根据成本来降价,始终是舍本逐末的,“不然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有些取得土地较早、土地成本低廉的房地产项目,仍然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卖到很高的价位。”他表示,如果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垄断局面不打破,土地供应量上不去,而公共住房保障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那么市场供需情况很难得到缓解。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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