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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涨不停 燃油税暂难问世(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1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之声

  文/记者谢绮珊、刘旦、舒涓、任珊珊、陈翔、方利平、赵琳琳、柳建云、李婧、刘彦广

  视点

  专家

  “应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教授 朱青

  环境税又称为“绿税”,从国际的情况看,环境税不是独立的税种,与特定的环境因素相关的税种都可以被看成是环境税,汽油、航空燃油消费税都带有环境税的成分。

  今后国家应适当加大税制的“绿化”程度,增加与环境相关的税制成分。“绿化”税制可以抑制对环境的破坏,还可以在不增加传统税收(所得税、财产税等)的前提下为治理环境污染筹集一定的财政资金,是一举两得的办法。

  我国要从实际出发扩大环境税的范围,加大激励性环境税的课征力度,如提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税率。现在我国汽油每升2角的消费税,只占油价比重的4%。另外,还应拓宽筹资性和财政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并将所筹资金用于治理环境。一些可以开征的税目我们还没有开征,比如我国只是限制使用塑料袋,但没有征收塑料税。

  “全部‘费改税’行不通”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 常纪文

  目前我国环境税费制度主要依靠两种手段来实行:一是征收排污费;二是污染税费、资源税费或生态补偿税费,其中包括资源收费、生态补偿费、生态恢复保证金、土地出让金等。开发行为污染和破坏环境,从统筹规划的角度看,最好以税的形式来表现。但我国的环境税应与西方国家的环境税有所区别,要结合国情本土化,同时不要全部“费改税”,全盘否定费的好处,而应先做试点,有步骤地推广。

  现实中有一个问题,一些地方反对把排污费改成排污税,因为改成排污税之后,地方环保部门不能得到任何好处,所以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之间应该建立协调机制,使环境税真正专款专用。一些税和费的征收标准过低,改变不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此外我国环境税费制度还没延伸到国际通行的温室气体控制领域。

  燃油税已有方案 推出时机还没到

  本报讯(记者任珊珊、刘旦、陈翔、舒涓、李婧、方利平、刘彦广、赵琳琳、谢绮珊、柳建云)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列席参加政协农工党小组讨论时透露,燃油税已经有初步方案,但在时机上尚不成熟。她还表示,个人所得税今后改革方向为分类纳税和综合申报相结合。

  她说,国家考虑把费改为税,“通过开征燃油税,把其他的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交通运输管理费等统统去掉。”她透露,现在已经有了初步方案。不过,在调研过程中情况发生了变化,燃油价格持续上涨。“考虑到国情,目前推出燃油税时机尚不成熟。 燃油税何时出台并无确定的时间表。”

  委员:个税征收比例过高

  “现在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不注意征收比例。我认为,征收比例也可以降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叶建农表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能定得太高,“现行税率,在征税方面的操作性好,但合理性差。”

  对此,宋兰列举世界18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税率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税率来回应,“中国税赋总体偏低。”她表示,降低纳税比例涉及很多因素,“不便作答”。

  宋兰:综合报税时机未到

  在目前的分类税制下,同样收入水平下,一个人供养全家和只供养自己要缴同样的税。有委员认为这不合理,建议将个人所得税从现在的分类纳税改为综合申报。对此,宋兰表示“时机不成熟”。她解释,主要是因为税务部门掌握不了纳税人的真实信息。

  她表示,推行综合申报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社会信息共享程度高,而在我国,税务部门从银行获得信息比较难,“还没有完全形成沟通机制”,这导致税务部门无法核实一个纳税人究竟供养几口人。“我们去年实行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群自行申报政策,就是想在全社会推动自行申报的意识,下一步改革方向是分类纳税和综合申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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