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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三年见效”的有力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8日 06:05 金融时报

  近期以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声音屡见报端。就在银监会召开大型银行监管工作会议、明确又今年大型银行案件防控目标后,日前,银监会又召开2008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在会上强调,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战果,确保实现“三年大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一直以来,“缺乏资金”和“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等都是我国“三农”问题中的“短板”,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制约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加之我国农村经济金融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大力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强化监管,事关全局。

  而在力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抓好案件专项治理十分关键。业内人士指出,做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及时防范风险、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行质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定农村金融秩序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银行业案件治理问题。2005年初启动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的,最初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商业银行,当年7月扩大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6年初,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银监会党委提出了三年专项治理工作规划,明确了“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现各类案件237件,涉案金额6.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4.3%和49.9%;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68件,涉案金额5.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9.5%和48.5%。

  但是,与主要商业银行相比,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总体风险仍然突出,数量仍然较多,涉案金额较大,各地工作开展还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案件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各种复杂性、多变性因素增加,操作风险反弹压力加大,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形势更加严峻。

  面对案件防控工作具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蒋定之强调,2008年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要在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控案件反弹的基础上,工作重心从“标本兼治”向“治本”为主转化,要在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控案件反弹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分类治理、差别监管的措施,全面构建起惩治、教育、监督、防范为一体的案件查防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总数和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继续保持明显下降态势,为明年全面转入操作风险日常监管创造条件。

  业内人士分析,“治本”这一工作思路的转变,意味着今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将呈现“执行力更强、针对性更强以及治理合力更加凸显”的特征,“治本”之举将有效保障“三年大见成效”目标达成。

  专家指出,防范案件,制度建设是根本之策,制度落实是关键之举。坚持“治本”,首要在于建立制度并加以执行,今年工作重点指出的“七个结合”中强调了“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相结合”、“着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领导班子考核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等,这些措施都从“制度”角度着手并通过制度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足以说明制度的重要性。此外,做好今年案件防控工作,还要在转变工作思路的同时,密切关注新形势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如“个别地区新案形势依旧严峻”、“农村银行类机构潜在风险开始显露”等,并据此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力求做到“对症下药”以增强工作针对性。再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这一工作经验为案防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协调机制应在今年继续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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