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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美伦:我以为自己很了解中国 其实不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18:54 财华社

  财华社罗绮萍北京报道。

  今年是两会换届之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中,当中不乏重量级人物,其中一位便是曾任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的史美伦,她也是首位出任中国副部级官员的香港人,前无古人,她在三年零八个月后离职,至今后无来者。

  她现在的头衔是全国人大港区代表、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关注的议题更为广泛。3月4日下午,她与包括财华社在内几位香港记者茶聚时,详谈她认为应该修订H股《必备条款》,香港不应拘泥“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名称,应办好实事,她更乐意谈到她成功争取特区政府一笔过拨款180亿元成立大学研究基金,她又首次谈到离开中国证监会的原因。

  记者:人民币现时有升值压力,你认为香港有甚么角色?两会期间有香港代表提出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你是否赞成?

  史美伦:香港作为内地的融资中心,在某一段时期,当内地很需要资金时,我们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现则有QDII,将来或者有资金自由行之类项目,帮助国家资金排洪,这对双方都有利。至于人民币是否升值?这涉及很多因素,未能与以上的发展直接连上关系。

  至于香港能否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首先要弄清楚甚么叫“离岸中心”,很多人对此都有不同定义,我们比较熟悉的是80年代“Euro Dollar”的做法,即在欧洲存美元,这是否“离岸中心”?也未知与现时讨论或建议的是否一样。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应拘泥是否称香港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最重要是做好实事?

  史美伦:对的,最重要是看看香港有甚么可以帮忙的,可以与国家互惠互利的,例如我看到报章说,中国投资公司(CIC)也可能投资在香港,这当中有很多不同的做法。最重要是内地香港互惠互利。

  香港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多办实事,多推出产品,渐渐香港自然便是所谓的“离岸中心”了,是否称为“离岸中心”也不重要。

  记者:那么香港实际可以做甚么?财富管理是否发展重点?

  史美伦:这是重点之一,香港发展成财富管理中心,不单可以吸引内地资金,同时也面向世界,特区政府已做了很多工作,例如取消遗产税,新预算案也会检讨信托基金的法律。

  记者:你与中国投资公司高层(与总经理高西庆曾是美国律师行同事)稔熟,你的国际经验丰富,他们对外投资有没有咨询你?

  史美伦:这不能说,我不能谈人家公司的事。

  记者:你参与了1993年首只H股来港上市的法规制订工作,现时有很多意见认为相关条例落后,你怎看?

  史美伦:这当然需要改进,当时是1993年,距今15年,当时未有《公司法》及《证券法》,所以加了很多《必备条款》(全名为《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1994年生效),现在已有《公司法》及《证券法》,应该检讨及修订。

  记者:全国政协、招商银行(3968-HK)银行行长马蔚华已有提案,呼吁修订《必备条款》。

  史美伦:这是好事。《必备条款》制定的环境与现时分别很大,当时的政策环境比较审慎,所以会从紧一些,但没有预期会永远不变。当时也没有预期H股对香港市场影响那么大,谁想到H股会占我们的市值那么大,成交那么大?

  记者:一直没有机会问你,你是首位港人出任副部长高职,成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为何不做下去?还是你已达至一些目标,功成身退?

  史美伦:我不会说自己功成身退,我2001年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时,答应中央政府会做两年试试看,这是一个新尝试,结果我做了三年零八个月,我觉得这已经很足够了,要做的事已经做完。

  记者:我们却认为是有些事你做不到,或者说要你走后才能做到,要“身退才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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