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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调高(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13:4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日本 减去生活必需费用后征税 日本《所得税法》规定,对于日本境内居住者而言,除固定的工资收入外,稿费、投资分红、受赠、继承、土地和房屋出租等,所有收入都必须纳税。日本政府还建立了一整套严格、完善的税赋征收、稽查制度,对偷税漏税者严惩不贷。 日本纳税者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照规定的税率,对减去家庭生活必需的最低费用后的所得纳税。也就是将纳税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费用、抚养家属所需的最低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 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子女、需赡养老人的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大为不同。因此,日本的所得税问题十分复杂,很多人都需在税理师的指导下,在税务年度结束后向税务当局提出纳税申告,对纳税情况进行清算。 韩国 设“免征点”照顾弱势群体 为照顾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韩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采取免征、低税率、所得扣除等措施。韩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是年收入1500万韩元以下的家庭(以四口之家为标准)和年收入482万韩元以下的个体营业者。而所得扣除指的是给予一些费用优惠或免征所得税,其中包括一部分家庭生活费、医疗费、学费、保险费、特殊稿费等。一般的纳税标准为:年收入1000万韩元以下税率为8%,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8000万韩元以上的税率为35%。这里包括带有财产税性质的综合房地产税以及继承税和赠与税等。 2003年韩国纳税者比例仅是全部劳动者的51%左右,明显影响了国家税收。为此,韩国政府发表了《2006年税制改革方案》。根据此方案,韩国纳税人享受的一些优惠将取消,个人所得税增幅达15%,远远超过韩国人每年工资增长率5%至6%的标准。 印度 抓“大”放“小”力求公平 印度的个税起征点是水涨船高、因势而变,征收对象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收入,每年的变动幅度主要根据该纳税年度的中央政府财政预算调整。经济发展决定着财政预算,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国家,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真实地反映了经济的发展变化,也使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出来,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趋于公平合理。 在2005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万元);而在上一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还是5万卢比。除此之外,起征点还因性别不同而不同,一般说的起征点,都是针对男性而言,对于女性,则又高出一些,如本纳税年度妇女的个税起征点是13.5万卢比。由于起征点规定得比较高,在印度这个10亿人口的大国只有3000万人具有纳税人的“资格”。为体现公平原则,印度个税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3个档次以10%-30%的比例累进纳税。(曹娴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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