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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尊敬企业两套评选如何收场(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 11:39 法制日报
“两套评选”如何收场 面对“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即将出炉”和“已经出炉”两种不同版本,社会公众彻底“晕菜”。“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到底谁说得靠谱呢? 记者由此致电《经济观察报》社,询问其中端倪,但对方相关人士以“此系光华管理学院内部出了问题,我们不方便说什么”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但对方重申“中国最受尊敬企业”入围名单还没有评出。 记者又采访了何志毅本人,他也认为此次事件纯属偶然,事先他并不知道《经济观察报》会在同一天刊登内容相反的评选广告。而且直到目前,他和他领导下的“案例中心”都没有提出不和《经济观察报》继续合作主办“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活动的要求。 他说,他本人是“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的发起人,他和“案例中心”的团队一起为此进行了七年的不懈努力,他愿意与《经济观察报》社和光华管理学院尽量沟通,协调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 作为何志毅的代理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认为,不论各方对光华管理学院就“案例中心”主任一职作出的任免决定是否合法有效和有无争议,至少在免职决定发布前的2007年8月,何志毅教授还无可争议地是北大“案例中心”的主任,那个时候由他领导“案例中心”启动“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活动,合理合法,无可厚非。 无论此后谁有权代表“案例中心”,其已有的调查和评选都应当为此后的“案例中心”承继和认可。因而,无论对何志毅的免职决定是否有效和合法,光华管理学院和《经济观察报》社另搞一套评选,都是不妥当的。 对目前两种版本“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的评选结果,浦律师分析,既然“案例中心”只能有一个,延续了七届的评选也不能出现两个,那么“已经出炉”的入围企业名单,可能会让“即将出炉”的另一套评选演变成一出闹剧。 他认为,光华管理学院和《经济观察报》面临的悖论是,要么另起炉灶匆匆选出一套新的“入围名单”尽快公布,但这样便无法对已经入围的50家企业进行交代;要么直截了当将何志毅已经宣布的评选结果“照单全收”,但这难免有“抄袭”之嫌,因为不同的问卷发放范围、评选规则和评比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 业内人士分析,出现两套版本的“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会对这个渐趋成熟和企业公信力的评选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会使社会公众对该项评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相关当事方不应该将人事纠纷带来的混乱波及到一项严肃社会评选活动的正常开展。大家应该秉持负责任的态度,从大局出发,保证“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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