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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百亿土地出让金纳入人大监督(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0:04 21世纪经济报道

  印堃华则表示,除了公开途径的土地出让收入外,各种形式的非公开出让方式如协议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存在的,这些也是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的重要部分,而这部分资金就更不为人知了。

  其次,则是土地出让金的支出情况长期处于未公开状态。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房地局2001底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出让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市出让金由市房地局按出让合同约定的金额收取,统一于每月20日将上月结清地块的出让金收入上缴市财政局专户。同月底,由市财政局按以上比例分别划拨给各区(县)政府、市房地资源局、市城投总公司;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上缴中央;市集中使用的建设专项资金,由市计委根据市政重点建设任务统筹安排。

  但是一直以来,上述使用办法的第三方监管角色一直是缺失的。

  上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还曾指出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支出分配格局:30%~40%左右用作基础设施、道路、学校等公共目的用地;30%~40%左右用于工业用地;另外大约还有30%,就是商业和住宅用地,其中一半建经济适用房,只有15%才是真正的商业用地和房地产。

  监督尚需升级

  上海市市长韩正日前在上海市两会期间表示,今年上海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土地出让金等资金运行情况,今后要在向人大常委会公开的前提下,逐步向全社会公开。

  "人大常委会参与监督,向人大常委会公开是土地出让金收支走出谜团的第一步,最终必须向全社会公开。"印堃华坦言,即便如此,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

  近几年国家规定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采用公开招拍挂的方式,但在一些地方的实际操作中,依然给公开招拍挂人为设定门槛,甚至存在为指定企业"量身定做"入围标准的情况,这种情形下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样受到社会各界的置疑。

  对此,印堃华指出,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灰色运作",同样应该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监督扩展的一部分。

  2007年7月开始,国家审计署展开了一场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成都1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重点审计2004年至2006年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以及4个直辖市和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四川6个省份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情况,特别是"8·31"期间的私下协议出让土地。据透露,审计发现了不少问题,并上报给了国务院。但具体审计情况未向社会公开。

  其实,从2006年10月已基本修订完成并上报国务院的一份名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的文件来看,上海把土地出让金运行纳入人大监督,仅仅是走出了土地出让金收支严格监管的最基本第一步。

  据公开资料,上述文件草案中,除规范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作为重点外,还提出建设用地出让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地方土地出让金收支,将采取在财政部系统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该草案虽未形成国务院正式文件下发,但其中的一些规定已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和国土部以通知的形式发布。

  上海市房地局有关人士表示,纳入人大监督只是个开始,相关的工作将逐步展开,例如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的规划、上报审批及完善上报信息等, 但目前相关的工作尚未在相关部门全面展开。

  在这位人士看来,上海市从今年开始把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人大监督,与该市今年确定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密切相关。根据此前的中央政策规定,土地出让金固定比例的部分需要用于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收支的监管,正是保证新的住房保障体系顺利推进并完成保障任务的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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