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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企履行社会责任 四大掌门人力挺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1:23 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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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民企履行社会责任

  四大掌门人力挺新法

  本报讯(记者 高明勇)2月20日下午,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商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首份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分析指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江苏省新增就业的主渠道,约占当期新增就业的八成。

  江苏省工商联主席李仁提供数据指出,参与统计的7384家民营企业自1994年至2006年年底以来,安置就业和带动脱贫人数分别占全国的18%和12%,“充分反映了江苏民企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氛围。”

  最新数据表明,江苏全省参与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统计的6789家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高于全省签订率1.6个百分点(全省为90.41%)。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坦言:“雨润现有4.3万名员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2008年我们预计新增人力成本在7000万元左右。”

  有媒体报道,截至今年1月,苏宁电器在全国的员工人数有10万人,是中国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民营企业。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指出,“只有各项保障制度健全,才能让员工真正感觉到是企业的主人,也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让员工分享发展的成果。”

  值班手记

  保护了一个“弱势”又添一个新“弱”?

  □大 路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不长,遭“非议”不少。而“非议”者不外乎一方的利益未被保护,成为该法下的弱者。孰不知,此“新法”的出台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保护过往那些受到不平等待遇无处伸张,权益不得保护的劳动者。但是,从南京市工商联合会和南京市商会的专题调研里,我们却看到了一个新的弱者——广大的中小企业。

  读罢记者的稿件,脑子里兀地出现一个场景:有人在打架,会拉架的让双方停歇下来,摆明事理,取得了和睦;不会拉架的拉了偏架,强与弱都还在,或许只是调换了角色。作这样的联想,实在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不恭。但从这个浅显的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到,当你主持公道时,矛盾的双方多半会偃旗息鼓;当你的公道还不够“公正”,还有点屁股指挥脑袋,或许解决了一时的矛盾,紧接着还会出现新的矛盾。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弱者,“新法”将他们变成了强者。但是,我们在主持公道、平等的同时,却增添了新的不公道和不平等。以“劳动者辞职无须支付违约金”的规定为例,无异于让夫妻双方的无过错方承担“离婚”的责任与成本。也难怪中小企业要以为,新的《劳动合同法》是要把他们变成新的弱势一族。

  □本报记者 高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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