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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解决民生问题迈出新步伐(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9:27 中国财经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借鉴新农合的成功做法,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它通过个人或家庭筹一块、政府财政补助一块、特殊困难群体政府扶一把,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合作医疗的相互帮扶作用,主要集中解决居民住院、大病等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但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群众解决部分医疗费的经济负担。

  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孙奶奶家境贫困,缺乏医疗保障一直是她的“心病”。2006年底,该县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为在本县入户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所有非农业人口,2006年城镇居民每年缴纳30元,县财政同时补助20元,合计每人每年50元。

  当时得知这一消息后,孙奶奶就交费参加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根据方案,参合居民一旦生病住院,其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化验费等,均可享受20%—60%的补偿;住院费用起付线为300元,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额为1.8万元。后来,她因脑出血住院,获得了1000多元的补偿,大大减轻了她的负担。

  国家决定争取用三年或稍微再长一点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那时,将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我国的城乡居民,无论地域、身份、经济状况,都可以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近几年,各级财政新增城市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开始支持实施社区卫生人才培养项目,通过5年时间,对现有社区卫生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

  从2007年起还对中西部地区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的标准给予了资金补助,帮助困难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同时,还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提出了“购买服务”的理念,就是对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群众提供的卫生服务进行考核,在对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这种做法就把以前“养人办事”的模式转变为“办事养人”的模式,大大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老有所养 编织百姓“安全网” 

  2006年10月,重庆市大渡口区举办了一场社区微笑比赛,谁笑得时间最长、笑得声音最大谁就会获胜。最终3位老太太以持续两分钟爽朗自然不间断的笑声夺得了桂冠。赛后,记者问她们:“是什么原因让你们如此开心?”一位老太太笑着说:“今年我的养老金一下子涨了好几百,当然开心了!”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2003年、2004年和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相继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到2007年,全国已有约4000万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连续3年上调。2007年国务院再次做出部署,养老金再连调3年,且调整水平高于前3年。从2008年开始,养老金再连涨3年,全国总算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超过每人每月1200元。

  自1997年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据劳动保障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68亿人,其中参保职工1.26亿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233万人,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受益。

  2005年,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起草上报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并由国务院正式下发,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重点,就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确定天津、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政策,将农垦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从1998—2006年,我国财政支出每年递增17%,而社保支出每年递增28%,其中的社保补助支出更是每年递增达39%。据了解,从2003—2006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养老保险基金2321亿元,年均增长17.4%,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6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给予40%补助,共计179亿元。也就是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增加100元,就有中央财政的40元补助。

  作为构筑起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体现社会救济效益的民心工程,它让全国数千万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各级财政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投入了大量资金,也付出了大量心力。

  2006年全国约有2240万城镇贫困居民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全国城市低保补助平均水平已经从2003年底的每人每月56元提高到2006年底的83元。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52.21亿元。城市低保制度被不少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中国目前运行最好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2002年开始,全国各地就在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正在部分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步伐。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经达到1509万人,地方各级财政2006年累计发放保障金41.6亿元,比2005年增加16.3亿元,增长6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精神,财政部会同民政部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7]106号),并及时安排下达了3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耀邦认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中的“三无”农民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建立,下一步的任务是怎样使其更加完善和提高标准。

  住有所居住房梦不再遥远 

  为满足城镇普通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深化住房改革的政策,提出“高收入者住商品房,中低收入者住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者住廉租房”,廉租住房制度成为城镇低收入家庭最重要的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由财政安排和监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社会捐赠等,其中财政预算安排是其最重要的来源。目前,中央财政在此对省级财政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已经考虑了城镇廉租房标准支出因素。地方财政每年在预算安排时,也根据本地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状况及财政承受能力,安排了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房建设。

  截至2006年底,全国用于城镇廉租房保障资金达70.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32.1亿元,占45.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9.8亿元,占28.0%;土地出让净收益安排3.1亿元,占4.4%;社会捐赠0.2亿元,占0.3%;其他资金15.6亿元,占22.0%。

  截至2006年底,全国城镇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的累计已有54.7万户。仅2006年,新增的受益家庭就达21.9万户。廉租住房制度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家庭获得实惠,成为公共财政支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对于最早搬进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廉租房小区的住户们而言,2007年1月25日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日子。搬家的前一晚,82岁的罗竹香老人几乎没有合眼。当区房管局搬家的大卡车停在她临时租住的房门前时,老人激动得流下了热泪。当老人踏进廉租住房2单元102属于自己的新的、温暖的家时,她再一次流下了欣喜的眼泪。

  住有所居,是每个无房者的梦想。而刚刚过去的2007年,可称得上是“住房保障年”。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明确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限价房成了房地产市场最热的词……

  加强举措保民生促和谐 

  化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大力支持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财政用于保障民生和公共性事业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并传递出意味深长的新气象。在财政收支规模突破5万亿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财政支出的“加减乘除”,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真正落到实处,成为了公共财政能否真正普惠于民的关键。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要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支持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他说,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整合各种财政资源,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大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的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地方财政负担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省级财政统筹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东部地区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于今、明两年落实到位。继续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人均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并对东部省份给予适当补助。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逐步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居民个人三方资金分担机制。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加强与相关制度衔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加大卫生投入力度,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

  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中央财政继续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支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解决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等工作。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

  加强廉租住房保障。根据各地政府制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对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财政部表示,今后要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管理,切实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并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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