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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解决民生问题迈出新步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9:27 中国财经报

  公共财政:解决民生问题迈出新步伐

  陈清华 赵慧 丁莉娅 韩馨仪

  向阳是湖北省沙洋县长岭中学的一名普通中学生。2005年8月,他的父亲因患癌症不幸去世,母亲打工所得的400多元工资是全家每月惟一的收入来源,生活极其困顿。

  2006年秋天,向阳眼看就要辍学了,可就在这时,一项新政策的实施,却化解了他们一家的难题。原来,沙洋县被列为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部试点县,因此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学生都免交学杂费。考虑到向阳一家的特殊情况,学校又为其免除了其他费用。于是,向阳没交一分钱就上学了,而且每天还能领到1元钱的生活补助。

  实际上,像这样的例子,在现在的农村并不鲜见……

  倾情民生共享公共财政阳光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公共财政以为教育“埋单”的方式,保障了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履行着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

  持续关注民生,大力倾情民生,不断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和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过去五年,财政工作呈现新的面貌,财政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2003年以来,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的年增长率均较多超过了同期经济增长率。

  据财政部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6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1142亿元,年均增长15.6%。此外,2003年至2006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累计达到13833亿元,年均增长18%;教育支出累计达到16224亿元,年均增长16.4%;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到3990亿元,年均增长20.1%;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累计达到2622亿元,年均增长18.3%。

  从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目标,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规范、公正、透明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得到广泛认同,以人为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理念逐渐融入政府间财政关系建设之中。财政作为国家职能实现的一个理财系统,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对公共利益、公共需要的追求和保证。

  2007年公共财政在解决民生方面又迈出新步伐——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推开,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顺利实施,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开始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预计全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068亿元,增长76.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到全国86%的县(市、区),参合农民达7.3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试点,预计全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631亿元,增长276.8%。

  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财税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初步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预计全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亿元,增长20.2%。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配套措施及时出台,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已经下达,相关税费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

  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有力,财政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措施,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农民减轻负担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元,促进了农民增收。

  一系列喜人数字和成就的背后彰显财政改革的民生导向,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支出重点在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倾斜的过程中,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更多地向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到积极探索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公共财政多措并举致力于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以及“就业难”、“出行难”等问题,着力化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学有所教学子踏上通畅路 

  2007年9月8日是北京师范大学新生报到的日子。家住云南玉溪农村的贫困学生李雪珂,以649分的成绩考入北师大,成为首届免费师范生。她表示,非常感谢国家能给自己一个免费上学的机会。

  为了培养造就大批教育人才,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教,提高基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素质和教育水平,

  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院校的、与国家签订毕业后到中小学从教10年以上的协议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费补贴,资金费用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品学兼优的还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同时,国家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广大乐教适教的学生开辟一条顺畅的就学立业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大党委书记盛连喜认为,这一举措对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促进教育事业以及学校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决定对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对加强我国基础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有重要战略作用。”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还建议,应不断探索完善机制,要让学生明白国家给了他怎样的优惠,而他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我国2000年开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费,由此,农村义务教育开始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起,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据统计,全年中央及地方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361亿元,并对西部地区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惠及约15万所农村中小学校、5200多万名中小学生。

  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推开,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38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免费教科书,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运转正常。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优先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并计划三年内将新增470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而使2006-201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达到2652亿元。

  “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了农民群众的负担,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行为,基本上解决了“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标志着我国在农村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

  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再就业 

  2002年,抚顺市第二毛纺厂的刘强和孙艳平夫妇双双下岗了,患有脑血栓的老母亲需要供养,女儿正准备中考。虽然他们申请了低保金,可医药费和学费仍使这个家庭捉襟见肘。就在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之际,市就业局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的消息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经社区推荐,刘强成了名保安员,每个月除了工资,政府还帮助交纳社会保险费。孙艳平也在社区帮助下找到了一份饭店钟点工的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一家人又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像刘强家这样在政府的帮助下得到再就业机会,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的家庭还有成千上万家。国家先后制定出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的财税政策,全方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工作,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等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就业再就业工作资金需要。

  2006年,全国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执行338.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34亿元(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2亿元),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并对北京、上海等东部沿海7省(直辖市)开展进城务工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给予了一定支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渠道。

  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等东部沿海7省(直辖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对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多次组织调研了解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2006年全国实现新增就业1184万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50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1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十五”期间,全国共组织400万人参加再就业培训,18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此外,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其岗位补贴,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对就业困难对象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财政给予最多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为了保证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各级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国各级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从2003年的99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39亿元,年均增加51%,其中中央财政共支出428亿元。据统计,2006年全国实现了新增就业人员1184万人。

  病有所医医疗卫生有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了我的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牧民老米逢人便说。

  2005年底,50多岁的老米不幸患了鼻咽癌,近一年治疗的医疗费用共花了近12万元,家里再也拿不出一分钱了。巧的是,他年初拿了10元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旗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同志专程到医院看望他,仔细跟他讲解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2005年花费医疗费6万多元,按规定,可报销2万元,2006年需继续治疗,旗合作医疗办公室专门预付鄂尔多斯市医院1万元,花费医疗费5万多元,报销2万元,大病困难补助5000元,补偿金额共达4.5万元。面对这“天上掉下的馅饼”,老米止不住热泪盈眶。

  这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农民的缩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2003年,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之初,是按照三个“10元”的标准筹资的,即农民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地方财政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1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的标准进行筹资。

  从2006年开始,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保障水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提高到20元,而农民缴费水平不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高于一定比例的市辖区和东部省份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让参合农民充分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2003—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55亿元。为尽快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7年,国务院明确要求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0%,考虑到参合农民增加较多的情况,在结算上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财政部采取100%预拨当年补助资金的方式,并将农业人口50%以上的市辖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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