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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长效机制任重道远(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 11:28 《中国质量万里行》
对此,有关人士从4个方面对吴仪副总理的话进行了解读。 从监管对象看,这次专项整治确是一次阶段性的行动,主要着眼于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受时间、火力影响,工作的着力点主要放在大中城市和县城。而县城以下的农贸市场,情况更加复杂,整治任务更加繁重。同时,专项整治把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了监测范围,但监测哪些品种、怎么检测、采用什么方法等等,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不合格农产品如何处理,市场经营者和个体经营者如何更好地管理等等,还需要深入研究。 从制度建设上看,专项整治探索了不少规范管理的办法,尤其是索证索票制度,对于实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可追溯,作用十分关键。但这一制度同样需要进一步完善,突出解决方便易行的可追溯制度建设问题。食品召回的规定有了,但召回食品如何处理,如何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牛和羊的定点屠宰等问题,也要深入研究监管办法。 从监管覆盖面来看,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大中城市和县城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乡村食杂店、小餐饮的监管仍然是薄弱环节,这些地方往往问题多,监管难。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了农产品、食品、药品、猪肉等质量安全问题,但还有一些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需要进一步纳入监管视野,实施有效监管。 从更深层次上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小企业的产品质量很不稳定;企业和社会的诚信体系都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群众知假拒假的能力和意识有待增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仍然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归根到底说,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城乡差距大的发展中大国,要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制,养成良好的生产和消费习惯,决不是几个月就能做到的。 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专项整治这场特殊的战役使各部委达成了共识: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必须建设长效机制。 什么是长效机制?用吴仪副总理的话说:“所谓的长效机制,我看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养成习惯,把‘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强化溯源监控、注重长效监管等方面打基础、做实功。质检部门先后对食品、玩具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发布了召回制度;农业部门制定了《农药产品名称登记核准管理规定》;卫生部门制定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规定》;商务部门配合法制办修订了《生猪屠宰条例》;工商部门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进货台账及索证索票的相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修订了《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一系列的标准制度的出台,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2008年第1季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玩具、服装、木制品、家俱、饰品、涂料、油漆、黏胶以及洗涤、化妆品等10类产品的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建材中甲醛、玩具中铅含量、服装中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各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河北省总结、推广“休克激活、集中托管、龙头带动、聚合发展”治理“五小”做法,及时出台《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等19项关于“五小”的政策、标准规定,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引导、推动,通过资金、技术、人才整合,使全省一大批地方特色产业在规范的同时,龙头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广东省对“五小”企业实行“五集中”,即集中建房、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检验、集中扶持,打造统一品牌,促进产品质量。 四川省德阳市探索了小作坊监管 “一书两牌三台帐四制度”,分类监管“六小”,创建了“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整合”、“股份联合”、“园区集中”等模式,促进了小企业、小作坊的良性发展。 专项整治为中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但路漫漫其修远,须上下而求索。质量监管不可懈怠,提升质量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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