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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税实转申请已上交国税总局(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6:19  北京晚报

  物业税·征法 第二套以上房最可能“尝鲜”

  李建,月薪5000元。五年前他在通州北苑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月供2000多元已经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压力。每当遇到与物业税相关的报道都会一字不落地看完,因为税收一定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些许改变。在物业税呼之欲出的时候,他开始担心自己的房产是否要交税。

  印度政府按照土地的地理位置、繁华程度以及交通便利情况,将全国土地分为8个档次,每平方米相应的价格从17元人民币到106元人民币不等。对于普通家庭,印度规定,每个家庭允许有一套自住房享受50%的不动产税费折扣,小于100平方米的房屋还可以再享受10%的折扣,房主拥有的住房超过一定年限也可以享受10%到20%的折扣;如果房屋所有人是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政府公务员,还可以再享受30%的折扣。一个大中城市100平方米的自住普通住房,需要交纳的不动产税基本维持在4000卢比到6000卢比之间,约合675元至1010元人民币。

  王纪平介绍,目前物业税的税率尚未出台,但北京征收物业税很可能采用“从量定额”到“从价定率”的标准。即在开征初期,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年缴纳若干元,条件成熟后再转为根据房屋评估值,按照届时的物业税税率征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孔淑红认为,“征收物业税要有一定的区分,如果物业税实行统一的征收标准,那么对富人来说可能支出成本并不高,但对中低收入的私有住房拥有者来说,征收物业税会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和负担。”

  王纪平表示:“开征物业税不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为政府会通过减免其他税收的方式进行弥补,如减免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使税负总额保持平衡。”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提出,向居民征收物业税条件尚不成熟,需要解决房屋的真实价值判断等一系列问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产权登记环节如何处理小产权问题等,都是物业税出台必须扫除的障碍。物业税把房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的依据,关系千家万户,那么评估怎样才能尽可能公平、合理,这些也都是需要稳妥解决的问题。

  王纪平说,住宅物业税的征收同样会遵循“生活必需品不得征税”的原则。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不会受到物业税影响,而第二套以上或大户型住房则最有可能“尝鲜”。

  一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租金更能代表房产现有的市场价格,以租金为物业税的税基更合适,也比较合理。对已购房产,则不应该再次被征收物业税。因为现行税制下,这些税费都在购买房产时以房价的形式交纳了。如果再征,就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孔淑红教授则认为:“物业税是对保有房屋的行为征收的税金,不是指购买房屋的行为,和购房时所征的契税等不同。所以,如果征收,凡是符合规定的房屋,都要征收物业税。否则也是对后购房者不公平的体现。”

  物业税·时间表 今年京城有望开征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年初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物业税的征收,国家现在没有具体方案,也没有具体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物业税将不会新增加税收负担,除了十个正在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的省市外,今年准备再选择三到五个省市进行试点。

  几天后,“物业税将于2008年开始征收”的传闻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财经》杂志年会上预测,物业类税种在2008年将在试点地区开始征收。随即,新一轮关于物业税的争论骤然掀起。“空转”何时变“实转”成了议论的焦点话题。

  与此观点不同的是,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虽然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但在目前条件下开征难度很大。

  在2007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2008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深化财税改革,并勾画税制改革的基本图谱,但此次会议并未提及物业税。这与此前财政部、国税总局频繁提及物业税的态度形成很大的反差。

  市政协委员、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北京今年已提出进行物业税‘实转’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初期征收对象为工业企业、写字楼等商业地产,暂不涉及居民住宅。

  实习记者 赵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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