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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后未解悬疑(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 22:06 中国经营报
农凯债务如何解决? 在周案定案之际,与农凯集团相关的债权银行的债务处理问题成为另一个“棘手”难题。 据了解,为农凯集团贴现80多亿元的银行包括农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信社等多家银行。 周正毅案发后,一干债权银行相继追讨欠款,其中,又以上海农信社的债务最高。周正毅2003年5月出事之后,上海农信社很快将其诉至上海市高院。“当时的起诉标的为31亿元”,当时农凯集团香港上市旗舰上海地产(现已下市)曾发布公告陈:上海市一中院裁定,公司旗下的上海逸和龙柏酒店及上海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须分别向上海农信社偿还约3.55亿元人民币及3.01亿元贷款以及利息,合计高达6.56亿元。这笔债务目前是否已偿还,日前记者致电龙柏酒店前总经理、周正毅的哥哥孙克敏,其连连表示“不清楚”。 2005年,上海农信社也被改造成“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至于这笔债务,周正毅终审后,上海农商行也一直拒绝透露任何信息。但据了解,当时,农信社改制时坏账处理的原则是,中央用再贷款或央行票据解决50%的资金,另50%由地方承担。政策中对于坏账的界定,只局限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坏账,至于违规进入股市的资金损失,最终还是由地方自行解决。周正毅“二进宫”时,上海农信社案又被重新启动,但至今该案并无下文。 而除上海农信社外,其他债权银行的债务同样面临处理难题。 香港通缉做何下文? 周正毅案的另一大悬念,就是香港廉政公署对他的通缉何去何从。周正毅目前仍是廉政公署的“主要被通缉人士”。 香港廉政公署在“案件概述”中称:“现通缉周正毅,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1)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以欺诈手段诱使其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接受调低了的收购价格,及(2)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期间,于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公布、要约文件及通告中发布虚假陈述。” 法律人士介绍,我国法律实施二审终审制,周正毅案件已无法继续上诉。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还能提请上海市高级法院或上海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至今,周和其代理律师均没有表示出要申诉的意思。 法律人士介绍,香港和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体系,目前,上海高院已经对周做出了终审判决,如果周不提出申诉的话,那么这个判决就发生效力。当然,根据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协议,也不排除内地会就香港对周的指控协助香港法院。从目前香港方面对周的指控来看,主要集中在民事责任,预期承担的民事责任较小,香港法院如果确实要对周的指控进行审判,根据上述协议,也不排除内地和香港进行合作。 链接:周正毅案始末 2003年9月5日,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价格,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 2006年5月,折抵此前羁押时间后,周正毅刑满释放。 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30日,周正毅被控五项罪名全部成立,数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335万元罚金是针对单位行贿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项。 2007年12月10日,周正毅向一审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一审判决中的“错误判决”,要求改判无罪或改判免 除处罚,以及撤销一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判决。 2008年1月2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书面审理以及“公开宣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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