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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湿地风波(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8:33 《财经》杂志
模糊的定位 在海淀区政府的官方文件中,称锦绣大地开发翠湖湿地公园的初衷,是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但开发的过程,却让人对这个初衷产生疑问。 一期工程竣工之后不久,2004年5月,锦绣大地就宣布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38,下称中青旅)成立了合资公司北京中青旅翠湖湿地公园有限公司,后者持有这家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公司55%的股权。 新的合资公司准备在北京市海淀区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带从事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并将拥有湿地公园门票的独家经营权。 在提出“万亩湿地”宏大规划的同时,锦绣大地还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经营性开发,比如房地产项目,以弥补湿地经费缺口。 工商资料显示,1999年8月,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家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的公司,其法人代表于洋,同时也是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问题在于,合理补偿和过度补偿之间的界限,往往是十分微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锦绣大地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不应该由政府一家说了算。政府应该披露相关信息,并由公众和专家参与论证;否则,很难保证其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005年2月,《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颁布执行,使得依附在翠湖湿地上的商业模式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该办法规定,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不得出让土地,严禁出租转让湿地资源。 2005年10月,海淀区政府在召开了专题会议之后,决定由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斥资1亿元全资设立的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替锦绣大地,全面接手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2007年12月27日,鉴于海淀区政府打算将翠湖湿地公园作为纯公益性项目收回运作,中青旅正式宣布退出。中青旅持有的55%的股权,被以7638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了锦绣大地的两家关联公司。 对于在四年多前投入55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的中青旅,这不是一次成功的投资。 同时,整个湿地公园始终没有正式对社会开放,在2007年前三个季度,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成本支出,还存在22万元左右的净亏损。 公益之路 中青旅退出后,通过“一揽子”方案,或许锦绣大地的退出也指日可待。 然而,要消化掉所留下的“遗产”问题,短期之内并非易事。 海淀区政府表示,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接手湿地公园建设后,即按照有关规定开始了征地手续的办理工作。经与上庄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协商,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已支付了部分征地款,公示程序已经完成。“在已完成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没有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2007年12月5日,海淀区北部开发办副主任李中南对媒体称。 但在2006年夏天,因为扩建工程征地问题,公司仍与河北村村民发生了冲突。村民向《财经》记者表示,2006年6月6日,北京市有关方面出动公安、城管、联防,不顾他们的阻拦,强行铲除部分村民即将成熟的麦子,把麦田开挖成“湿地二期工程”的一部分。 对于已支付了部分征地款的说法,多位村民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事发后只收到每亩七八百元的青苗补偿。 在李楯研究员看来,翠湖湿地风波最值得汲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公益事业,也必须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仔细权衡利弊,“不是以公益名义就什么都可以做。” 至于湿地是否存在充足的水源,海淀区政府表示,地表水可以进行补充,此外湿地西边和东边各有一条泄洪沟,在雨季时可为补水起到调蓄作用;远期还可以考虑在公园西北方向,利用将来污水处理厂的水,因此维护湿地的水量应有保证。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所研究员刘高焕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这一项目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他认为,像北京这样一个大都市,如果内部或者周边有天然湿地,当然是好事;但如果是把农民用地人为地改造成湿地,有不妥之处。 对于翠湖湿地将来的长期维护,刘高焕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像北京这种地方,肯定不可能完全以天然水补充湿地;如果每年都要补水,钱从何而来?所以湿地到底能维护到什么程度,仍存在一定的未知数。 2007年12月初,海淀区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翠湖湿地公园一期已呈现出生态多样性,自然栖息和驯化的鸟类包括丹顶鹤、黑天鹅、红嘴鸥等共计80余种、7000只。曾在2007年11月联名提交暂停扩建工程紧急建议的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所谓的驯化,只不过是公园管理者为防止引进的鸟类飞走,把黑天鹅和丹顶鹤等关在笼子里而已。用这种方式维护所谓生态多样性,到底有何意义? 刘高焕也指出,万亩的翠湖湿地面积虽然不算小,但如果要供鸟类栖息,还必须有相应供鸟类生存的食物,即把整个“生态链”衔接起来。很显然,这也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真正做好规划,并明确湿地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对于推进这一过程相当关键。 许志永告诉《财经》说,他在调研中发现,即使在海淀区官方资料和表述中,有关翠湖湿地项目的各种数据也往往呈现多个版本。仅一期工程面积,就有1000亩、730亩、1700亩三种说法;2007年海淀区政府工作报告称,翠湖湿地规划总面积1万亩,但在2007年12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却是4200亩。 在他看来,海淀区政府应严格依法办事,在翠湖湿地二期工程手续办齐前,暂停工程建设;做好可行性分析报告、环评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分析报告,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推进翠湖湿地二期工程。 翠湖湿地公园所在区域的当地农民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应当是土地开发的主体,任何类型的开发,都要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利益,考虑他们应得到的补偿、住房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 此外,政府在回购翠湖湿地一期工程时,一定要全面考虑公共财政和开发企业的利益平衡,回购过程要公开透明。翠湖湿地公园的建设工程至少尚需要十多亿元,并不包括建成后可能持续多年的维护费用。如此庞大的费用开支,理应经过人大审批。 毕竟,只有在阳光下透明和规范地运作,翠湖湿地公园这项回归公益性的工程,才有可能真正服务于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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