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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央行副行长)
我非常提倡尽早开征物业税。我知道这个难度很大,有很多人反对。但是我觉得开征物业税是对的,对中国总体上来说是有好处的。这里我再讲两个理由。
一个理由就是中国政府的税收,不管是分税制还是税率改革,使地方政府感到一是财权和事权不对应,二是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只有很少税权的。这样,地方政府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它控制的资源,像卖地能多收就多收,能多占就多占。如果把物业税从立法层次上交给地方政府的话,就从法理上使得地方政府有了一块永久归它自己支配的空间。从而可以大大提高财权和事权的对称性。
另外一个理由就是,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物业税。一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很关键的一条是看一个国家法制是健全还是不健全,一个国家是保护产权还是不保护产权。实际上政府很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登记资产,这个搞清楚了,才能够称得上是一个文明社会、发达社会。执政能力、文明程度、对资产的保护和税源的巩固、政权的巩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我觉得物业税都是一个重要的门槛和标准。
开征物业税还要考虑维持整体税率的稳定。多年来,我国的税收增长率一直高于GDP增长率,如果开征物业税,不减其他税,则整体税率还会提高,这是我不希望的。所以在开征物业税的同时,应考虑适当降低其他税率,比如可以考虑降低所得税率。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在考虑税制的时候,还是应该要简化税制。中国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的边际税率为45%,这太高了。我建议可以把税率从现在的九档简化成五档或者是六档,最高税率30%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