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业开放由禁到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6:26 《中国投资》
后世贸组织时代,中国金融业会更加开放,当然还是有限度的 期货业开放由“禁”到“限” 文/本刊记者 杨海霞 新《目录》规定,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且仅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期货公司需由中方控股。 与2004年的目录相比,期货公司由原来的禁止投资类修订为限制投资类。业内认为,可以认为《目录》对金融业开放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花旗银行经济学家沈明高表示,就总体而言,这一规定并不足以改变我们对中国金融业外资政策呈“中性”的看法。 有限度地开放 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条款对照,我们会发现,由于已经过了世贸组织5年过渡期,新目录针对与之有关的条款也进行了调整。 沈明高说,“整体上没有超过世贸组织的范围。如果与别的行业相比,细化的条款没有收紧,外资的股比没有减少,都是原来实际中在做的。只是更加具体化了,更清楚了。” 他认为,中国对待外资的政策导向,过去是一种积极引进的态度,随着两税合一实施,政策开始转向“中性”,但并没有让外资感到有负面的倾向,当然造成环境污染和高耗能的行业开始被拒绝,但是主流的外资政策还是“中性”的,鼓励外资与国内的企业平等竞争。 他还认为,新《目录》是中国一直以来渐进式金融改革的一个延续。“我们从来没有认为金融业已经处于一个完全向外资开放的阶段, 世贸组织后金融业会更加开放,当然还是有限度的。” 期货公司从禁止投资类归入了限制投资类。对于外资而言,是个好消息。事实上,外资进入期货业的热潮已经从2006年就开始悄悄兴起。 银河证券与荷银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内首家合资期货公司——银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正式签约成立。之后,中信期货和东方汇理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在2007年3月份在上海举行了合资签约仪式。 期货业对外资正式放开的政策始于2005年8月,根据CEPA协议,中国证监会出台《港澳服务提供者申请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审核》规定,允许香港和澳门的中介机构从此可以在内地设立合资期货经纪公司,上述中外合资的期货公司都是通过CEPA路径。 金鹏期货公司副总经理喻猛国说,近年来,中国期货业的地位提高了,过去以规范为主,现在成了发展为主。随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发布,期货业务范围从单纯的经纪扩大到包括咨询等业务,从仅允许商品期货,到现在允许金融期货,可以说放宽了很多。尤其是近年来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后,中国期货市场的前景更好,外资都跃跃欲试。首先,未来中国商品期货很可能做到世界第一。目前中国的期货只有商品期货,而国际上的期货92%是金融期货,随着中国允许金融期货发展,未来期货市场的潜力巨大。 他还表示,过去禁止外商进入期货业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整个行业比较弱小。外资一进来就把本土企业打垮了。当然限制只是阶段性的,中国本土期货企业强大之后应该开放,甚至应当走出去。他表示,外资应当对中国当前的期货市场有清晰认识,如尚缺乏一些配套政策,同时国内的监管很严,外资很难适应中国的监管方式,有些业务如融资和信用交易不能做。而有些外商不做这些业务就没有收入来源。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