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再鼓励外商投资建设普通住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7: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不再鼓励外商 投资建设普通住宅 ⊙实习生 赵阳 本报记者 李和裕 与即将停止执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相比,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对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业有一些变化:一是外商投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从鼓励目录中消失;二是限制目录中新增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一项;三是虽然“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不再归于限制目录,但对“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的限制不变。 去年7月,建设部、发改委、外汇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限外”要求;今年3月,商务部在《2007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中也表示,要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另外今年以来,北京、深圳等城市也陆续颁布了地方的“限外”细则。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