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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节能信息要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06:42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田雨邹声文)城乡规划法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等四部法律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后,有望2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律师见被告人不得被监听

  律师法修订草案原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

  修改内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修改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法律委员会还建议保留律师特许执业制度的有关条款,同时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

  虚假宣传节能信息可罚20万

  节能法修订草案原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等信息,或者对节能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房屋销售总额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修改内容:法律委员会建议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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