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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用经济手段缓解资源瓶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据新华社电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的限制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继续前进的瓶颈制约。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中,规定了一系列经济手段,以激励循环经济发展,缓解资源瓶颈。 这一系列经济手段包括: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对有关循环经济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等政策措施。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而这些问题与中国资源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密切相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之浚指出。 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中,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 对于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将其列入国家或者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 草案还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另外,草案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措施激励循环经济的发展:如各级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和再生产品,并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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