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吴英案牵扯出3000万借款纠纷案开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17:09 每日经济新闻
被告称 有人盗用公章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昨天,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川集团”)诉浙江义乌市江帆针织有限公司(下称“江帆公司”)偿付借款本息3360万元一案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由于该案涉及到的3000万元被本色集团非法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林卫平非法集资给了吴英,因此该案与吴英案有直接联系。 担保合同惹官司 今年7月9日,华川集团董事长冯潮兴将江帆公司告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立即偿付借款本金3000万元整,并支付利息360万元”,而理由是江帆公司未履行担保义务。 昨天,华川集团董事长冯潮兴表示,这3000万是林卫平从他和其他三个人那里借过去的,他自己借给了林卫平1000多万,林卫平当时跟他约定的是利率为月息三分,期限三个月,而为林卫平提供担保的江帆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盖的有该公司的公章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健的私章。“当初林卫平借钱只是生产经营缺资,至于林与吴英勾连在一起,我也是在吴英事发时后才知道的。”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据东阳公安局一份相关起诉意见书(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称,2006年11月3日、13日,吴英案犯罪嫌疑人林卫平从华川集团董事长冯潮兴处分二次吸存资金2000万元、1000万元,并由江帆公司提供担保,约定利率为月息四分五,期限三个月。“本金3000万元至今未归还,已支付利息270万元”。 当庭未作出判决 该案上午8时许开庭,由于江帆公司向法庭申请对证据进行调查,该案于昨天上午10点多就结束了,法庭也未就此案做出判决。据冯潮兴的代理律师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丁志坚律师介绍,原告冯潮兴提供的证据是两份借条,这两份借条都是江帆公司提供给的担保,担保合同上盖的有该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蒋健的私章。 据了解,法庭当庭也出示了一份长达47页的由东阳公安局提供的起诉意见书,逐一记录了吴英等8名犯罪嫌疑人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丁志坚称“我只看到了有关冯潮兴这一部分,知道上述3000万元现金已转贷至本色集团吴英处了”。 昨天在法庭上,江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蒋健和其代理律师出庭,不过被告对原告出具的两份借条的真实性表示异议。被告江帆公司当庭向法院申请进行证据调查,并称,江帆公司目前已向公安部门报警,有人盗用公司公章、法人章盖,并在林卫平(债务人)与冯潮兴(债权人)借贷合同和盖了章。据之前媒体报道,7月27日,江帆公司曾向金华中院递交答辩状称,上述林、冯借贷合同涉及吴英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根据“刑优于民”原则,请求法院中止审理华川案,待吴英案审结后再举证审理。 吴英案即将进入诉讼阶段 今年2月初案发的浙江女富豪吴英一案目前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并已移交至东阳市检察院,即将进入诉讼阶段。吴英一案中与吴英一起被执行逮捕的,还有另外六人,包括吴英的干姐徐玉兰、义乌小山宾馆老板林卫平、律师杨某、义乌商人杨志昂以及另外两名老板。 吴英被诉两个罪名,其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为9亿元;另一个罪名是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为1亿多元。而据报道,今年8月10日,吴英案从金华市检察院退回东阳市检察院。这意味着金华检察院认为仅凭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吴英构成合同诈骗犯罪。此前吴英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金额过亿,按有关规定由东阳方面移至金华审理。 相关专题: 相关策划: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