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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知非案突告延期 关键证人或成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9日 00:38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张延龙 芜湖、上海报道

  8月16日中午,等候在芜湖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众多媒体忽然被告知,原定于下午3时20分开庭审理的郁知非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延期开庭”,开庭时间未定。

  郁知非曾任申花足球俱乐部董事长、上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此前因卷入上海社保案遭到调查。此前,涉及上海社保案的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国雄、上海国资委原主任凌宝亨等人已陆续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上海方面不同,芜湖中院对前来的媒体采取了高度开放姿态,基本允许每个前来采访的记者进入法庭旁听。

  芜湖中院称,开庭取消的理由是 “辩方律师提出需要证人到场”。在这前一天,郁知非的辩护律师张铁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证人到不到场并不影响开庭”。16日上午,张铁峰在看守所会见郁知非,一席长谈后,改变了想法。

  突告延期

  16日上午,芜湖市中院还在按照原定计划向媒体记者发放采访证,大约13时,芜湖中院忽然向媒体通告,审理延期,并将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解释具体原因。

  15时左右,法院门卫又通知聚集在门口的记者说,发布会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门卫在门口布告栏上张贴了一纸公告:“原定于8月16日15时20分开庭审理的郁知非职务侵占一案因故延期审理。下次开庭时间另行公告”。

  郁知非的另一名辩护律师、申花多年的法律顾问刘暄于15日中午赶到芜湖,同行的还有郁知非的弟弟、妹妹、侄子。他们全部也是昨天上午才接到庭审延期的通知,随后乘坐T775次特快列车返回上海。在芜湖,他们也都没有见到羁押在芜湖看守所、原本应该出现在被告席上的郁知非。

  上述人士均婉拒了采访,郁知非的妹妹衣着朴素,一位同行的申花俱乐部人士称,郁的兄弟姐妹都在宁波,其中姐姐还在农村。

  该案主审法官郑必宏为芜湖中院刑庭庭长。该案承办人、芜湖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梁英斌当天接受采访时,也未表示事态将有变化。当地媒体15日上午还报道称,芜湖市纪委将组织在芜各企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100人旁听,“以起到警示作用”。

  张铁峰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先是表示,延期审理的原因 “不好说”,随后短信告诉记者,“检方有新证据我们才坚持的”。而对于检方有新的证据,他在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提及,当时他表示,尽管新证据会对郁知非不利,但证人不到场不会影响正常开庭。

  张铁峰在律师界颇有名望,被称为“芜湖第一律师”,此次代理郁知非案并非法院指定,而是郁知非的家人“通过一些途径”找到了他。

  自首

  郁知非此前被关押于

马鞍山看守所,后转移至芜湖看守所,两个月前,张铁峰接手此案,随后与郁多次会面。在与张会面前,郁知非已经被关押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第一次见到张时,郁显得 “很激动”,但“精神状态不好,身体也非常糟糕”。

  郁知非被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主要事由是其在申花集团及申俱乐部任职期间,曾占用单位公款105万元为其支付个人购房的有关款项。起诉书显示,“同时鉴于郁知非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张铁峰透露说,是中纪委在调查郁知非其他问题时,他主动交代了这个问题。

  起诉书显示,1997年6月,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期间,看中了位于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文汇房产)开发的经纬公寓内一套172平方米的房源,委托上海仲鑫实业有限公司代表毕胜向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价值243余万元。但这个价格超过了郁知非所能享受的福利分房标准(120平方米),所以约定由申花集团与文汇房产签订了价格为118.7835万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实际约定的售价差额为125万元。

  1997年6月,此笔118万余元的购房款由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按照郁知非享受福利分房的标准予以支付。但公司法人毕胜未能完全履行这一口头协议。余下的购房款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要,郁知非于同年8月,以虚构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广告中介费(咨询费)的名义,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转款80万元至毕胜旗下公司,再由毕胜把房款转至文汇房产名下。

  1999年11月,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催要,郁知非又利用其担任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虚构的广告费名义,从该公司支付25万元用于交纳余下购房款。此外,还有20万购房款为毕胜代郁知非缴纳。

  检察机关据此认为,郁知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人毕胜

  张铁峰16日上午与郁知非会面后坚持证人必须到场,对此一位知名律师向记者分析:“这确定是符合程序的,可能这位证人比较关键,当事人向代理人说明情况后,代理人改变了想法,这也是很正常的。”

  记者辗转了解到,这名关键证人正是郁知非当时购房的中间人毕胜。17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毕胜的手机,均无法接通,其不能前来作证的原因不得而知。

  接近此案的人士称,毕胜今年30岁余,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上海某房产公司工作,后来曾一度承揽上海申花俱乐部的球场场地广告经营权。随后,毕胜于1999年在北京创办了胜力通广告有限公司。2002年,毕胜进入上海华保紧急救援中心。

  毕胜是郁知非和陈良宇亲属之间的一名中间人物。“胜力通”广告公司即由毕胜和陈良宇的儿子陈维力一同创办,“胜力”二字,即两人名字最后一字的组合。

  上述人士亦表示,郁知非坚持毕胜到场,很可能是由于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了其他问题。

  据了解,芜湖检察院已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但“新证据仍指向职务侵占罪本身,并没有追加其他罪名”,张铁峰说。

  郁知非所购房产位于上海市卢湾区新天地旁边的经纬公寓内,巧合的是,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父亲陈更华亦在此公寓居住,其住所就在郁知非所购房子的楼上。陈更华的房产被认定由新黄浦集团董事长吴明烈提供购房资金,吴明烈一案也由安徽省高检调查,并将在安徽进行审理。

  对于郁知非购房时同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虚假合同,一位上海房地产公司高管说,“一般来说,这样的程序肯定是销售总监默认的,公司老总甚至更高层次的人都应该知情。”

  文汇地产,全名上海文汇实业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年,公司法人代表周锦熙,此前在上海文汇报工作。周于1999年去世,随后,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王祖存,此人与上海文新传媒密切相关。

  郁知非案突然宣告延期,许多现象显示,此案或将进一步深入。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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