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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暴利下的盐业鸿沟:产地贫困销售暴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13:27 瞭望东方周刊

  盐工每月的工资为三四百元,场长的工资为每月550元。在广东省还有这样的工资水平,低得让人难以想象

  广东省湛江市海康县国营房参盐场,昏暗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几张上世纪90年代先进生产企业的奖状。

  白发苍苍的场长陈朋接连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诉苦:盐工每月的工资为三四百元,作为场长,他的工资为每月550元。在广东省还有这样的工资水平,低得让记者难以想象。

  在盐业的整个产业链内,并不是所有的职工工资都这么低,事实上,广东省盐业公司一个中层干部的年薪约20万元。

  这些年,食盐价格接连上涨,这些利润究竟流向了哪里?上面的对比账可以基本让读者得出答案。

  由于对盐业垄断经营体制的改革不到位,食盐价格一路攀升,产业链的健康发展难题却没有得到及时破解。在这种不到位的改革中,部分人和群体获得了产业链的大部分利润,这部分高额利润,有关专家形象地称之为“体制暴利”。

  产地贫困与“销售暴利”

  海康县国营房参盐场办公室的旁边,就是场长陈朋的宿舍。记者看到门上的玻璃已经破碎,用麻袋塞着缝隙。隔壁是盐场会计的宿舍,屋顶有一个约1平方米的洞。陈朋说,盐场的职工宿舍先后倒了三座,但没有能力修复。

  地方盐场效益不佳,国有盐场的经营状况也并不理想。广东四大国有盐场之一——徐闻盐场办公室工作人员说,2006年,盐场销售收入1800万元,盈利约100万元,职工的社保费仍有欠账。另一家国营盐场雷州盐场的负责人说,盐场历史包袱沉重,职工的

医疗保险没有办理。雷州盐场那澳工区的一位老职工告诉记者2006年盐工的工资为每月400多元,盐场还欠养老金数百万元。

  多位业内人士反映,盐场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食盐的产销定价差异过大。自1996年以来,食盐的出厂价基本没变,每吨三四百元。

  但只要一出工厂,食盐的价格就像坐着火箭向上升。自1996年以来,大部分地区小包装食盐的零售价从当时的每吨1200元上涨到现在的2600元。

  海盐被收购后,加碘环节是“升值”的关键环节,这也是盐业公司的“专利”。记者进入粤西一家加碘车间看到,工人把矿盐与海盐按2:1的比例进行勾兑,同时加入一定分量的“碘母盐”,搅拌后进行分装,1斤装的食盐(海精盐)就这样产生了。

  本刊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各地级市盐业公司每年向省盐业总公司上缴利润,其中广州市公司1600万元,省公司每年可上收1亿元左右。

  盐业公司定价的“绝对权力”

  我国盐资源比较丰富,每年原盐生产能力约为4100万吨,其中食盐1700万吨。每年食盐计划指标约700万吨,在产大于销的格局下,计划成了食盐生产企业的“命根子”。有业内人士反映,每年的食盐计划会已演变为制盐企业的“公关大会”。

  业内人士说,同样是氯化钠,争取到食盐计划就能“变身”,卖出每吨350元左右的价格;而作为工业盐出售,仅为每吨170元到200元。价格相差100多元,而计划指标由盐业公司“说了算”,生产企业获取计划指标并不完全靠产品的质量、成本,关键点在“跑计划、跑关系”。

  在湖北省孝感某制盐公司和某盐化公司,记者了解到,每生产一吨工业盐,亏损约10元;但如果停产,设备会腐蚀,员工工资、设备折旧等无法解决。

  一些企业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反映,盐业公司常常以控制食盐计划分配为“筹码”,在购进小工业盐时压低价格,食盐与小工业盐“搭配收购”,生产企业敢怒不敢言。

  湖北应城某制盐公司负责人说,一些食盐计划比较多的生产厂家,借食盐计划作赢利的支撑,低价倾销工业盐,以挤垮其他企业,这其实是垄断导致的不平等竞争。

  国资委助理巡视员、原国家经贸委盐业办主任陈国卫说,计划分配没有充分引入竞争机制,盐业公司的“绝对权力”缺乏制衡,容易滋生腐败。盐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索要回扣、变相收费、拖欠盐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湖北省应城市是我国井矿盐的主产地之一。在应城市的某制盐公司,记者查看了湖北省盐业运销公司开给该公司的结算票,不含税每吨散盐价格为296.86元。该制盐公司销售负责人说,按物价部门规定,加碘散盐不含税每吨价格应为346.86元,但其中被分摊了50元“运费补贴”,生产企业的盐价等于被下压了50元。

  一些地区私盐仍在泛滥

  记者在广东省广州、东莞、湛江等地区调研时发现,巨大的获利空间使一些地区私盐屡禁不绝,一些人冒险购买私盐。

  以湛江某市为例,该地区有16家集体盐场,年产量达2万多吨,但当地盐业公司的年收购计划不到1万吨,其余则“走私”到市场上。据知情人士透露,珠三角地区的用盐企业特别是食品加工类用盐企业,用盐来源上形成了“双轨制”:部分盐产品是出高价向盐业公司购买的,部分则是以较低价格直接从生产厂家拿货。

  陈国卫说,私盐泛滥的正是改革尚未彻底的结果。“私盐”是指未进入盐业公司渠道进行销售的盐产品。私盐的来源构成,有三分之二来自正规企业。由于盐业管理失当,堵死了“正门”,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使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变成了“私盐”。

  私盐泛滥在广东已被媒体多次曝光。2006年广东省的碘盐覆盖率为85%,全国倒数第四。

  针对盐业公司垄断经营导致的巨额价差问题,中国盐业总公司新闻发言人王开文解释说,食盐从出厂价到零售价有一个价差,但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高的利润。盐业公司不但要付出仓储费用、执法成本,而且由于全省(区、直辖市)食盐销售是一个价格,还要额外付出边远地区配送的费用,这就是“抽中补边”,目的是让大家都吃上碘盐。 

  但广东省政府督察队负责人评论说,这种以碘盐覆盖率为借口阻碍盐业体制改革的意图正受到社会各界诟病。政企分开应该是改革坚持的大方向。要警惕改革在利益集团的阻力下走回头路。

  专家再次呼吁破除“垄断”

  业内专家呼吁,以上乱象的根子在垄断,根治的关键是国家修改或重新制定盐业的相关法规,改革当前“垄断”式的专营体制,引入市场竞争主体,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将盐业体制纳入科学管理轨道。

  一是修改或重新制定盐业的相关法规,在食盐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废除或修改《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以及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地方性盐业管理法规。改革食盐专营体制,允许生产企业直接销售食盐,食盐购销市场化。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如普及碘盐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功能,交给工商、质检、卫生、物价等职能部门,形成“强制加碘、严格准入、有效竞争、市场监管”的新体制。

  一些制盐企业负责人认为,即使保留计划管理模式,也要予以改进。中盐总公司作为产销一体化的企业,不适宜由其代为制定食盐计划,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直接组织人力编制。将一年一度的食盐计划衔接会开成贸易洽谈会,盐业公司和制盐企业可以协商价格、供应量。

  二是盐业公司要转变观念,主动走向市场、适应市场,在竞争中寻找出路。

  我国邮政体制改革对盐业体制改革有一定借鉴意义。邮政市场放开后,受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冲击,部分国有邮政企业一度亏损经营。但广东、海南等地的邮政企业利用网络和运输优势,将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变成了物流领域的集散地、配送站,使现代物流成为邮政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服务价格下降的同时,行业扭亏为盈。

  专家认为,全国各级盐业公司有40万职工,盐业体制改革后要积极解决职工的出路问题。专营被打破后,盐业公司将面临严峻挑战,但他们同样可以利用网点多、配送设备齐全等优势,和进入运销领域的其他企业展开平等竞争,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自身应有的地位。

  三是摈弃以提高碘盐覆盖率作为专营的借口,推行科学分类加碘制度。

  私盐泛滥、提高碘盐覆盖率,是盐业公司维护专营制度的常用说法。对此,一些专家及制盐、用盐企业负责人认为,解决私盐问题恰恰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像改革开放初期放开原本短缺的生活资源、生产资料市场一样,允许其他企业依法销售食盐,把目前食盐销售领域的暴利降为社会平均利润,私盐才会退出市场。

  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严重的国家之一,但仍有4亿多人口不缺碘,一些人还生活在富碘地区。中国地方病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吉祥建议,改革食盐加碘“一刀切”的做法,由

卫生部门按照不同地区碘的具体分布情况,制订相应的食盐加碘标准,并对此进行动态监控。(赵东辉 黄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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