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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宏:正在研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2:10 第一财经日报

  何时直接开放主要取决于研究情况及能否有效监管

  张喆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昨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问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研究进一步放松对个人在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理,如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改革。

  邓先宏表示,对于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何时直接开放的问题,目前还难断定,主要取决于研究情况及能否实现有效监管。尚不允许个人到境外直接投资,个人可以先在境内注册企业或公司,以公司或企业名义向境外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12月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邓先宏表示,政策实施以来,银行和个人对政策总体反映比较积极,政策效果显著。今年2月到6月,个人购汇和结汇金额同比增长259.42%和31.52%。

  邓先宏称,对于《办法》实施效果,国家外汇管理局收到的情况反映很好。在总额管理之内,个人不用像过去那样需要很多凭证,可以直接办理。超过一定额度的,经常项目下的拿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在银行办理;如果是资本项目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也没有封顶,超过一定额度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这些大大满足了个人需求和便利个人用汇、结汇、购汇。”

  邓先宏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对外贸易也给予了充分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通过这一账户,像企业机构那样进行外汇收付汇管理。

  邓先宏说,对外贸易经营权没有取得备案的个体工商户或有其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外贸公司进行收付汇或者划转、结汇等,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结算账户之内,没有经营限额的控制,只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对收汇、结汇都给予方便。

  在个人资本项目方面,邓先宏认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本项目个人收付汇的规定,不再区分现汇和现钞账户,在账户性质上区分为储蓄账户、结算账户和资本账户,根据不同的交易活动性质进行收付汇。

  谈到目前境内居民自有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邓先宏表示主要有B股、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

理财产品、各类QDII产品及外汇、黄金买卖等。目前境内居民尚无法直接投资境外
股票
,但可以通过各类QDII产品间接参与境外股市的投资。

  邓先宏还表示,目前银行、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QDII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QDII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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